宇通客车两曝销售经理行贿 一台公交车4千回扣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山东日照交通局原局长崔平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崔平利用职务帮助宇通客车中标当地公交车采购,宇通客车销售分公司山东大区公交分公司经理谢某承诺每采购一台公交车4000元回扣,在2014年至2016年向崔平行贿共计48万元。2017年6月10日,崔平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逮捕。
去年6月宇通客车也被曝出行贿。据当时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文书,2013年,郑州宇通中标向盘县宏财公交公司供应20辆公交车。原盘县宏财公共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谭某利用其负责公交车采购的职务之便,收受郑州宇通六盘水片区销售经理石某贿赂的现金人民币70000元。
山东日照交通局原局长受贿 一台公交车回扣4千元
据和讯网报道,2017年5月2日,中共日照市纪委收到关于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平收受宇通客车销售经理贿赂的犯罪线索,同日,中共日照市纪委将崔平从办公场所带走谈话,并于同年5月4日对其采取”两规”措施,”两规”期间被告人崔平如实交代了其受贿事实。2017年6月10日,崔平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逮捕。
2017年8月9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崔平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崔平利用担任日照市政府副秘书长和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3.62万元。
其中,被告人崔平在担任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日照市销售公交车辆方面谋取利益,于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收受该公司销售经理谢某人民币28万元,于2016年上半年的一天收受谢某(另案处理)人民币20万元,共计收受人民币48万元。
2013年,日照市政府公开招标采购车辆时,采购了70台宇通新能源公交车。同年4月,日照市交通运输局、日照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先后与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70俩公交车买卖合同。
2014年,日照市又采购了公司60辆公交车,2015年,采购了公司100辆公交车。
根据贿送人员谢某的证言证实:2013年至2016年期间,其担任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山东大区公交分公司经理。2013年日照市交通局、财政局、公交公司组织人员到宇通客车公司考察,崔平也参加了这次考察工作,他负责接待。其让崔平在采购车辆时给予关照,并说每采购一台公交车给4千元回扣。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平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崔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贵州省盘县一公交公司副总受贿 每辆车好处费3500元
2017年6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贵州省盘县人民法院公布刑事判决书,郑州宇通客车公司为中标盘县宏财公交公司公交车采购,向原盘县宏财公共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谭某行贿70000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原盘县宏财公共交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谭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负责盘县英柏公路收费站工程招投标、盘县红威公路塌方清理工程、公交车、出租车采购的职务之便,收受郑州宇通客车公司六盘水片区销售经理石某等人贿赂的财物。
判决书显示,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证人石某证实,2009年3月至2014年9月,其担任宇通公司西南片区贵州省六盘水某、黔西南州等地的销售经理。2013年初,贵州盘县宏财公司工作人员谭某电话联系,说他们公司计划采购20至30辆公交车用于线路运营,邀请宇通公司参与竞争性谈判,宇通公司指派其代领一个销售团队到贵州盘县开展这项业务。大概在竞争性谈判开始之前不久,其和谭某见面,约定每辆车给他4000元至5000元的好处费。
2013年6、7月份,石某代表宇通公司参与了盘县宏财公司采购20辆公交车的竞争性谈判,看到招标方案后,其返现盘县宏财公司基本上是以其提供给谭某的产品技术参数来制作的招标方案,这样宇通公司就顺利的中标了,并由其代表宇通公司与盘县宏财公司签订了书面协议。在盘县宏财公司付款之后,其从公司的备用金里拿出了10万元,准备拿7万元送给谭某。后其到红果打电话给谭某,在金华酒店附近的路边上了谭某的车,上车后,其从黑色塑料袋里面抽出3沓钱,共计3万元放进随身携带的包里,将余下的7万元现金连同黑色袋子递给谭某。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谭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对被告人谭某退交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2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