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拟通过信托计划实施股权激励
近期,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公告了其2015年认购信托计划方式持股计划草案。
截止2015年三季度末,中信国安总资产为105.4亿元,其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5.6亿元,净利润为2.54亿元,另外第三季度营业收入5.57亿元,净利润0.74亿元。其大股东为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下称“国安有限”)持股比例达36.44%,中信国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安集团”)全资控股国安有限。
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安集团前身是1987年4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150万元设立的北京国安宾馆。经过30多年发展,国安集团成为一家主要从事信息产业相关业务、资源开发及高新技术、旅游地产及商业物业等业务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而其投资运营的北京国安俱乐部,更是北京足球运动的名片。
其实早在2006年01月23日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便进行过相关股权激励承诺称,“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以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价向中信国安拟定的股权激励对象提供1,650万股中信国安股票作为实行股权激励”。
不过由于2006年后,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相关规定中的“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这一条款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股权激励的实施相冲突,故股权激励方案最终无法实施。中信国安在三季报中称,“公司正积极与大股东方就此事项进行商榷,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寻求股权激励承诺履行的方法。 ”
据近期发布的持股计划草案显示,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国安有限将提供1650万股股份与其指定公司设立“中信国安持股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拟定名)作为持股计划的股份储备。
参加对象主要为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资金来源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途径。该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0万元,分为1650万份,每份金额为10元,单个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份即10,000元,认购总金额应为 10,000元的整数倍。
而本次持股计划为有条件实施,“至 2018年12月 31日,中信国安总市值需达到或超过1000亿元。满足条件后,设立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计划,国安有限则以10元/份的价格将信托计划 转让给该资产管理计划”。如上述条件未达到,则本次持股计划终止实施。国安有限转让给持股计划之资管计划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的价格为10.00元/份,每份信托计划受益权对应1股中信国安股票。截止6月26日收盘,中信国安股价为23.57。“这是事务管理型信托”,业内人士称,“这一激励计划对于员工来说可以得到额外报酬,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加强员工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在满足国安有限的考核条件后,国安有限将该信托计划的委托权和受益权转让给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 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国安有限 与其指定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的方式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