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要求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68家信托涵盖其中
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获悉,银监会近期向各银监局及各银行业机构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68家信托公司亦涵盖其中。
按照文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明确新闻发言人的任职要求、工作职责和保障机制;鼓励新闻发言人主动发布信息,进一步推动银行业信息公开。
信托公司涵盖其中
据记者了解,在这份名为《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7号)的文件中,通知对象除了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外,还包括各银监局。因此,目前并不由银监会直管的68家信托公司亦涵盖其中。
2015年初,银监会启动监管架构改革,并将银监会直管的9家信托公司交由地方银监局监管。目前,68家信托公司均由地方银监局监管。
《通知》表示,根据中央宣传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新闻宣传和发布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要求相关机构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业界观察人士称,目前国内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已基本确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但许多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缺乏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其中,坐拥16万亿资产管理规模的信托业因具明显的私募性质,舆情管理与品牌建设始终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新闻发言人的任职要求、工作职责和保障机制,为新闻发言人有效履职提供必要条件。鼓励新闻发言人主动发布信息,进一步推动银行业信息公开。提高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增强新闻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为银行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知》称。
可设多位新闻发言人
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是新闻发布工作直接责任人。
为此,《通知》对新闻发言人设置了相关的任职要求。比如,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且任职应保持相对稳定。新闻发言人由本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设立多位新闻发言人,原则上至少1名为本机构高管人员。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级分行应至少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本级机构负责人;在任免一个月内向监管部门报送新闻发言人相关信息等。
新闻发言人主要针对重大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公众关注的银行业经营管理行为,通过召开会议、接受采访等方式,代表本机构发布信息。新闻发言人应当为银行业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主动发声。
据记者了解,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制定新闻发布计划,向主要负责人就开展新闻发布活动的时机、内容、形式和人选等工作提出建议;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通报情况等,代表本机构阐明立场和态度,对新闻媒体和公众关切进行必要的回应和解释;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回答记者提问,与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参与制定新闻宣传口径。凡涉及本机构业务发展战略、 突发事件及敏感问题的对外口径,应由新闻发言人审核和发布,以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等等。
提供工作保障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新闻发言人提供必要的制度、人员等资源保障,确保其能有效履行职责。比如,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应保障新闻工作经费需求,将新闻工作经费纳入专项预算管理;提供专业团队支持——要成立专门的新闻宣传部门作为新闻发言人支持团队基本力量,并指定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支持团队成员;为新闻发言人参加高层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知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信息提供便利;建立舆情信息搜集研判机制。新闻宣传部门应组织专人负责收集业内负面舆情,并进行市场研判,确保新闻发言人掌握最新舆论热点,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等等。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亦是监管层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的要求。
监管层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后,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据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综合运用新闻发布(通气)会、官方网站发布新闻稿和答记者问、电视电台、 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若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另据记者了解,3月10日之前,相关机构须将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情况及新闻发言人名单反馈至监管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