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维权不成反被告 东北证券起诉股民名誉侵权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在场人士也表示,“那天冯志远推荐了七八只股票,重点推荐了新兴铸管,并说很多基金都投了新兴铸管,机构还在增仓。当时还说让冯志远多推荐点好股,到时给他分钱,他也默许了。”
记者曾向冯志远求证此事。冯志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他2011年没有去过天津,更没有给这些股民推荐过股票,东北证券没有做过新兴铸管的研究报告,杨立成所述之事是子虚乌有。据记者了解,该案件第一次开庭时,东北证券天津营业部的全权代理律师再次声称,冯志远不认识杨立成等人,去年也没有到天津来宣讲,杨立成所述之事子虚乌有。
但当时主持报告会的黄蔚然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说法,黄证实冯志远曾给杨立成等人做过报告。黄蔚然告诉记者,报告会上冯志远对新兴铸管的预测源于东北证券的研究报告。然而记者通过公开资料并未找到黄蔚然所称的东北证券关于新兴铸管的研究报告,这与冯志远说“东北证券没有做过新兴铸管的研究报告”相吻合。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博士表示,券商分析师预测股价走势应该是基于上市公司的基本事实,如果这些事实是虚构的那就构成虚假传播,东北证券分析师如果不是基于自己研究报告而向投资者荐股,就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杨立成表示,为了维权,他与另外8位股民联名将东北证券虚假传播之事举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简称“天津监管局”)。天津监管局对此的回复为:冯志远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资格,属合法展业;调查取得的证据(包括你们提供的证据)中,未发现其存在向客户推荐股票时承诺保证投资收益,或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的违规行为。
杨立成等人对天津监管局的回复并不满意,进一步到证监会反映情况“我们在场的人都能证明冯志远来过天津,并且给我们做过报告,他怎么能不承认自己来过呢。”据杨立成介绍,他的这一做法使得东北证券天津营业部大为恼怒,并把他赶出了营业部的贵宾室,还接到过几次恐吓电话“我是大客户,原来在营业部里有自己专门的贵宾室,现在把我赶出来了,把电话、电脑也全撤了。我现在进入营业部还得交申请。”杨立成说,当时也没想到要录音保留证据,现在正因为没有录音证据,维权才变得困难。
至于《谈谈东北证券天津营业部经营方略》这篇文章,“我是依据东北证券的财务情况,谈的心理感受,现在看来仍然不过时。”杨立成表示,比如,我说东北证券分析师经常把大盘方向看错,使股民长期亏损,就说现在的情况,“在A股上市的18家上市券商当中,东北证券是唯一一家在2011年出现业绩亏损的。2011年东北证券自营业务亏损高达1.90亿元。”再比如,“我说它的经纪人一年到头说了无数只股票,没说对过一只,光靠忽悠,这是我的亲身感受,我的经纪人的业务知识很差,不能给我提供参考意见。”
专家:应规范券商股评、荐股
从中国宝安的“石墨门”到宁波联合的“锑矿事件”,从涪陵榨菜的“天价榨菜”到青岛啤酒的“7倍空间”……券商推荐的一只只“明星股”,最终交给投资者的却是一份份惨淡的成绩单。
张远忠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股民应该辩证看待券商报告及相关信息,应多研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