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初入互金便遇新规 房地产系P2P如何整改
摘要:国内已经有超过50家房地产企业布局了互联网金融业务,但网贷新规让房产系P2P平台普遍承压。
随着鹏金所一则增资扩股公告的发布,房地产行业巨头万科入股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传闻得到了证实——8月24日,鹏金所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万科向鹏金所投资约3亿元,从而成为鹏金所第一大股东。
至此,国内已经有超过50家房地产企业,布局了互联网金融业务。
不过,随着网贷行业“史上最严新政”的出台,即使头顶“地产系平台”的光环,但在单一借款人限额的规定下,网贷平台恐怕也将面临不小的转型合规压力。
入股有助于双方发挥协同价值
公开资料显示,鹏金所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资本为5.28亿元,股东超过22家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显示,截至8月23日,主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鹏金所,共帮助近2000家小微企业实现融资,已累计实现交易额90亿元。
据了解,鹏金所曾与多家机构接触,不过最终与万科“联姻”,主要在于这位新股东在公司理念、治理模式上,都是国内现代企业经营的先行探索者。
此外,鹏金所相关人士表示,万科拥有规模庞大的优质供应链资源、服务着数百万高净值业主,这对于鹏金所即将发力的企业级场景化融资业务以及社区理财业务,都会带来很大的空间。
鹏金所方面称,此次增资扩股后,鹏金所将在业务模式、风险管理、产品技术和用户服务等方面全面升级,将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一站式理财服务平台。
缘何在众多网贷平台中,万科最终选择了鹏金所?9月1日,万科公关部相关人士回复法治周末记者称,“万科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前景持续看好,鹏金所成立以来一直规范发展,万科也十分认同鹏金所服务小微企业的理念,很愿意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网贷行业第三方研究机构“盈灿咨询”的研究员王春影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鹏金所和万科此次联姻,符合双方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是鹏金所主营业务与万科资源优势相匹配的结果,有助于双方发挥协同价值;此外,万科的加入将打破鹏金所股权分散的局面,万科入主为第一大股东,对鹏金所未来的发展方向更具主动性,也可优化鹏金所的治理结构。
易观互联网金融高级分析师李子川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万科入股鹏金所与网贷监管办法消息几乎同时公布,从保守角度看,网贷行业合法市场地位最终确定,万科至少在方向上不会出现偏差,而且,万科入股掌舵将为鹏金所带来更多协同资源;不过,由于监管细则极大限制了网贷扩展空间,鹏金所对于万科的业务价值恐怕会“大打折扣”。
金融板块将成实体企业盈利主业
相对于其他房地产企业,万科是布局互联网金融的后来者。公开资料显示,万科除了在2013年,斥资4亿多美元认购徽商银行H股和此次控股鹏金所外,还鲜有在金融领域的大手笔投入。
而其他房地产巨头则在金融以及新兴的互金领域斩获颇多。据统计,目前涉足金融或者上线成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房地产企业总数超过50家,包括万达、绿地、恒大、碧桂园、金地等。
如恒大集团,在获得银行和保险牌照后,于今年3月上线了互金平台——恒大金服;碧桂园也在今年6月上线了互金平台——碧有信。
除了房地产企业对金融青睐有加外,一些房地产代理商也看到了金融对其主业的支撑作用,先后进军该领域。如链家地产旗下布局有“链家理财”平台,我爱我家旗下也成立了P2P平台“我家贷”。
李子川认为,金融对于实体企业的意义,在未来会突破支撑辅助作用,渐渐转变为企业多元化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行业泛金融化的发展趋势,“以前金融业务对于地产企业是合作业务,对推动地产公司主业增长起支持作用;而随着金融业务比重加大,金融板块将会成为很多实体企业的主要盈利业务”。
相比较其他派系的网贷平台,李子川认为,房产系网贷平台在供应链金融、社区金融、垂直领域企业金融服务上,在精准用户群覆盖、场景需求对接等方面,会比一般性平台具有优势。
相比于草根系的平台,王春影也认为,房地产系网贷平台依托房地产行业的巨头,可以获得良好的信用背书;与此同时,这些地产巨头积累有大量的高净值客户,且用户分布广泛,可以为平台带来大量的人气,而网贷平台也可以为这些客户提供专项的定制理财服务。
新规让房地产系平台普遍承压
尽管有资金实力雄厚的地产巨头为平台做信用背书,不过面对刚刚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对单一借款人限额的规定,让房地产系网贷平台也将面临不小的合规转型压力。
以链家理财为例,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链家理财的人均待还金额为69.22万元,远超过个人20万元的标准;其中待还金额超过20万元的借款人数占比达到了65.05%。
9月2日,链家理财相关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针对《办法》的限额要求,链家理财将据此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个人房产交易中转贷款业务进行合作;同时,链家理财还将加大租金贷、装修贷、小微企业经营贷等方向的业务。
再以此次万科入股的鹏金所为例,其平台上的主要产品有鹏金链、鹏金保,前者为供应链产品,主要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配套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后者是与国有担保机构合作,由国有担保公司对投资者提供本息担保的项目。
记者发现,鹏金链单个借款项目金额多在百万元以下,超过百万借款项目占比不高,不过鹏金保项目列表下,众多企业的借款金额多超过100万元,个别企业的借款金额甚至超过1000万元,超出了《办法》对同一法人在同一网贷平台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的限额规定。
对此,鹏金所相关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新规出台后,公司内部已经着手在作调整,包括开拓其他的产品;即使是供应链金融,也将依托于场景,主要做限额内的借款。
李子川表示,随着监管细则的逐步落地,除非业务模式整体做出转型,否则包括以供应链金融为主的房地产系网贷平台未来发展空间将受到很大的限制,会有成为“鸡肋”的风险。
王春影也认为,《办法》对借款人的限额规定,会对房产系平台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做房产抵押的业务平台;房企的供应链金融也将受一定影响,但巨头背后的客户资源丰富,可能通过企业间合作等对策,灵活化解限额这一难题。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法律业务部主任李亚也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新规会限制产业扩张步伐,但这种限制是对整个行业而言的,绝非房地产背景网贷平台面临的问题。
“这一规定对于基于网贷渠道的房地产系供应链金融影响的确很大,他们面临着业务模式、运营机制的多方面调整,但同时也会倒逼平台公司进行产品创新,对于房地产系网贷平台而言,可提供的产品可能会往产业链后端延伸。”李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