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试点备案落空 多家银行退出存管业务
受网贷行业备案延期等监管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不少网贷平台存管银行开始加速退出存管业务。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8家银行在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方面按下“休止键”。部分银行明确表示退出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也有银行开始对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有所缩减。在分析人士看来,银行和网贷平台开展资金存管合作,是市场化的选择。随着网贷平台的清退,未来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银行退出资金存管业务。
解除存管协议
安徽新安银行(以下简称“新安银行”)近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解除与部分P2P平台网贷资金存管协议的公告》称,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平台自身原因,新安银行本着对用户负责的态度,经与平台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终止与聚米科技、户部金服、乾易贷、帝华创投、鑫融贷、雍和金融6家平台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新安银行强调,上述平台应立即、完整撤销与该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合作的相关宣传,及时告知平台用户等相关方面双方合作终止的事实,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平台方自行承担。
公开资料显示,新安银行属于安徽省首家民营银行,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于2018年11月16日成功通过测评,成为第42家进入存管白名单的银行。进入2019年,新安银行对网贷资金存管账户的清理工作明显加快,该行已发布5次公告解除与P2P平台资金存管协议,共涉及30家平台。
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登记披露平台信息显示,截至6月19日,新安银行对接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有18家,这18家平台中最早上线该行资金存管业务的日期为2018年10月9日,最晚上线的日期为2019年1月9日。剔除已经与其解除协议的户部金服和鑫融贷两家平台,新安银行目前共存管16家网贷平台的资金,且均已上线全量业务存管。对银行退出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的考量,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主要存在两个原因,一个是与网贷行业的风险隔离,主要是从品牌声誉的角度去考虑;另一个则是从经营利润方面考虑,随着网贷行业平台的持续减少及强监管下面临的业务压降,存管行业务的开展已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在部分存管行中的战略地位也有所下降。
针对缩减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具体原因以及对其他网贷平台后续资金存管业务的考量,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新安银行资金存管部进行询问,但截至发稿,电话始终未有人接听。
多银行收缩
当前银行对于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态度较为谨慎,新安银行的退出也绝不是“孤例”。就在一个多月前,未通过银行存管“白名单”的广东华兴银行也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引导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账户资源,将于6月21日起对部分网贷资金存管账户进行批量清理。
广东华兴银行公告显示,存管账户余额为零,未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升级,且与该行已终止合作的网络借贷平台部分网贷资金存管账户,将被实施清理。同时,实施清理操作后的网贷资金存管账户,将无法办理任何业务。
除了广州华兴银行外,此前,贵州银行、徽商银行、上饶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江西银行、浙商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均在网贷存管业务方面做出了调整。贵州银行更是早在2018年3月就表示,彻底退出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
这也是市场的缩影,2017年,P2P网贷推进银行存管业务合作一度明显加快,但同时,银行存管平台接连踩雷,导致银行信誉风险上升的事件频发,以至于出现了银行禁止平台宣传存管的信息。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登记披露一栏信息显示,目前已通过“存管银行白名单”的商业银行仅有34家,3家对接网贷平台数量较多,分别是新网银行91家、厦门银行93家、宜宾市商业银行57家。未拿到“存管白名单”入场券的网贷平台极有可能不会进入备案程序。而在协议期内,如果银行单方面退出存管业务,网贷平台受到的冲击更大。一家网贷平台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协议被单方面终止,平台不仅需要重新找存管行,再负担一次巨额投入,而且还可能面临新存管行坐地起价的风险,增加平台负担。对平台来说,也可能带来声誉风险。
出清仍在继续
随着网贷平台的清退,未来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银行退出资金存管业务。上述网贷机构相关负责人认为,网贷存管业务对一些银行来说,可能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资金存管可以收取服务费,扩大存款,这是“利”的一面。但同时,网贷监管趋严,行业出清加速,如果遇到平台爆雷或退出,可能也会给存管行带来声誉风险。在他看来,银行和网贷平台开展资金存管合作,是市场化的选择。在合作之前,银行应该对平台的合规、风控等方面进行详细尽调,一旦达成协议,就要切实履行责任,不能单方面无故退出。
网贷之家研究员王海梅同样认为,银行收缩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主要是因为目前P2P网贷行业监管趋严、备案进程不明朗、行业出清仍在继续,特别是存管平台的爆雷,虽然监管为存管行对平台经营风险兜底方面进行免责,但对其声誉仍会造成较大影响,所以不少银行为了防止声誉受损,基于品牌、业务空间、成本等考虑,开始收紧甚至退出网贷资金存管业务。
苏筱芮进一步指出,曾经银行存管被视为网贷资金的保险箱,能够对防范平台挪用资金起到较好的防范作用。尤其是知名银行入局存管业务,更是被认为对P2P平台的品牌背书。但目前,P2P出借人的看法已趋于理性,存管业务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无法对自融、假标等情形形成约束。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