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应资本市场热点问题 完善主板退市制度
他强调,要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在竞争中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就必须实行退市制度。最近一个时期,监管部门反复提醒投资者不要听信“题材”、偏听消息炒绩差股小盘股,目的也是在营造有利于退市的外部环境。
积极协调
降低分红操作成本
谈到上市公司分红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有监督和约束上市公司分红的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股本约束和投资回报机制还比较薄弱,一些上市公司分红意愿不太强,主动回报股东的意识明显不够。2001年至2011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仅为25.3%,而国际成熟市场该比例通常在40%左右。这对上市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也影响到市场的气氛和投资者的信心。
但他也表示,《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属于公司自主决策事项,只有董事会和股东会才有权决定是否分红及分红多少。因此,监管部门将在充分尊重上市公司自主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引导上市公司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决策机制和分红政策。具体措施包括: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好利润分配相关信息披露;澄清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相关立场和态度;引导上市公司明确股东回报规划;降低上市公司与分红相关的操作成本;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决策过程、执行情况以及信息披露的监督检查等。
据介绍,对累计净利润为正数但未分红公司的情况,证监会派出机构前期已进行了调查摸底。证监会将督促公司充分披露其未分红的具体原因、未分配资金的用途和预计收益、实际收益与预计收益不吻合的原因等信息。对未按承诺比例分红、长期不履行分红义务的公司要加强监管约束,帮助企业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观念,持续推动企业完善其公司治理。
对于网友提到的分红扣税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也一直非常关注,为适应市场变化,正在积极协调降低公司分红相关的操作成本,提高对股东的回报。
正积极研究
公益诉讼制度
针对网友提到的个别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刻意隐瞒有效信息,上述负责人表示,信息披露一直是上市公司监管中的重要一环。目前,证监会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体系。在完善落实有关监管政策措施的同时,证监会将持续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误导投资者、欺骗投资者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尤其是要通过对案件的查处,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和惩戒效应。
“投资者如果发现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希望及时向交易所及监管部门反映。”他同时表示,针对许多中小投资者抱怨看不懂上市公司业绩报告的问题,证监会正在研究督促上市公司提供详简两种财务报告。
另外,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系统及有关单位正在积极研究公益诉讼制度,不断拓展投资者受侵害权益的救济渠道,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证监会也注意到,国外的集体诉讼司法实践有利有弊,如何与中国的实际做法相适应,可能还需要认真探讨和论证。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不是限制投资者入场
有网友问为何“低收入者不宜投资股市”,该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说低收入和以退休金为生的群体可能不宜投资股市,是从投资者适当性角度出发的一种善意提醒。不提倡不是反对,也不是限制,更不是禁止,希望广大投资者朋友能够理解。
他说,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成熟市场普遍采用的一种保护性安排,并非简单地把哪些投资者挡在门外,而是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进行的一种风险控制,更是适应投资者、投资产品多元化发展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