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经开区违法举债被问责
财政部通报湖北有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黄石经开区违法举债被问责
本报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李丽辉)财政部今天发布通报,向社会公布了湖北省问责处理个别地区违法举债的情况。
2015年8月,经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由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违法向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1亿元,年利率10.2%。2016年,该笔借款使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进行了偿还。
2017年5月,财政部向湖北省反映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违法举债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湖北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黄石市政府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违法举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2017年6月20日,黄石市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国家有关政府置换债券管理规定,立即收回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置换债券资金1.1亿元,由市政府用于置换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目前,黄石市财政局已收回该笔置换债券资金,正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安排使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黄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时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孔某,动议并召集开发区主任办公会决策违法举债事项,并签批同意财政部门违法举债,负有直接责任。目前孔某已因其严重违纪行为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开发区财政局局长黄某、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王某,虽提出过异议但仍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决策,负有相应的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时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鲁某,对相关财经法规政策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责成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黄石市政府书面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财政部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专门作出部署。个别地区在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后继续违法违规举债,严重损害国家总体安全和风险防范效果。湖北省政府依法处理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有力地防范了政府债务风险。
下一步,对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待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财政部将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 人民日报 》( 2017年07月13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