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企业现场检查应常态化
莫开伟
□ 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既是监管创新之举,更是有效遴选上市企业,确保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 持续不断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可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近日,中国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IPO企业现场检查情况。2017年上半年共对35家IPO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严格执行会计政策、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招股说明书部分信息披露口径前后不一致、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现金使用不规范、会计凭证编制不规范、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等问题。证监会已通过反馈意见函形式告知并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予以整改、落实。
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体现了证监会对IPO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源头上扎紧“口袋”,防止IPO企业蒙混过关,从根本上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提高了IPO企业质量。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既是监管创新之举,更是有效遴选上市企业,确保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从证监会对IPO企业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既涉及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假,也关系到企业IPO关联信息可靠程度,更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完善及企业经营抗风险能力的强弱,所有问题都直接涉及企业能否符合上市融资条件。如果这一关口把不好,就是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极端不负责,将对资本市场带来极大伤害。在IPO企业现场检查中,有2家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已移送给证监会稽查部门;13家企业主动提交了撤回IPO申请;另对部分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作出专项处理。这从侧面说明了我国IPO企业总体质量并不像申报材料和保荐人推荐材料中描述得那样美好。要把住上市公司质量,对IPO企业现场检查必不可少,且应作为一种常态化的监管方式一以贯之。
从当前情况看,将IPO企业现场检查常态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监管工作要求,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资本市场风险,促进经济金融稳定。通过IPO现场检查将一些品德不端、业绩造假、企图蒙混过关的企业排除在资本市场大门外,等于提前拆除一些资本市场上的“定时炸弹”,避免广大投资者“踩雷”。
其次,可为我国资本市场输入高质量、有发展潜力、能为广大投资者带来“真金白银”的“新鲜血液”,为优化整个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对IPO企业现场检查,既可督促企业按上市要求规范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建立严密的风险内控机制,确保其能够可持续发展,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分享上市企业成长红利;同时,又可让更多资源优化配置到实体经济最需要的领域,提升直接融资效率。
再次,持续不断地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可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服务质量,同时为规范IPO企业各种经营行为起到有效督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