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负面清单”整治现金贷业务
《经济参考报》记者检索大学生常用的现金贷APP发现,这些现金贷公司多注册于上海、深圳等地的自贸区。专家认为,近年来,国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政策,为行业释放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部分打着创新旗号的“网络高利贷”钻了政策的空子。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记者,目前问题主要出在既不持牌、也没完成备案管理的助贷机构上。
据于百程介绍,现金贷平台大致可分为持牌系金融机构、P2P网贷、助贷机构等三大类。目前数量最大、出问题最多的是助贷机构,市场上有1000多家。其身份近似“中介”,资金来自与其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持牌系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目前需要清理整顿,进行备案管理。
如此规模庞大的现金贷APP谁来监管?
首先在互联网层面。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6年发布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审核。
但现金贷属于金融专业领域,通过“砍头息”等作弊方式极易逃过互联网应用商店的一般性审核。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明认为,现金贷的陷阱大部分埋在借款合同里,表面上“降低”借款利率,符合“监管”规定,实际增收费用,提高借款人隐形成本,加重借款负担,更有待专业部门的清理整顿。
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包括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不得超过36%。
专家及业内人士建议,金融监管部门需加大对高额“砍头息”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有关部门针对现金贷业务多次下发文件,但问题仍然时有发生,说明执法力度不够。对于现金贷平台来说,收取各项费用的利润很高,违规违法成本很低,难以形成震慑。”业内人士说。
郑明认为,这些助贷机构手法多、变化快、迷惑性强、套路深,且多是小额贷款,除非媒体曝光,否则难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打击。
部分专家建议,监管部门通过登记备案、信息披露,制定“负面清单”,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于百程认为,未来监管层或对现金贷进行定义规范,明确现金贷的责任主体和类型,进一步加强现金贷业务的整治工作。监管部门也应向互联网应用商店提供行业“黑名单”,清理“害群之马”。
郑明建议,国家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应当做好法律风险评估,明确创新的规则和边界,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认为,加强高校学生法治教育迫在眉睫。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预防现金贷骗局的首要措施。学校可以通过讲座向大学生讲授预防电信诈骗、现金贷、“裸贷”、“培训贷”等诈骗行为的知识和技能。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信息推送、案例警示等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同时,在大学校园增设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健全大学生权益维护的法律救济渠道,鼓励和支持受害大学生通过法律程序维权,及时介入受害大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认为,年轻人的消费需求是客观存在的,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建议通过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建立免息或低息的公益性贷款服务平台,为企业培育优质的未来客户,实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