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亮剑科创板违规打新 29私募被罚体现"从严治市"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者按:科创板于7月22日正式开市。近期,监管层针对科创板打新违法违规情况开出一批限制名单,29家私募管理的139只私募产品因超额申购被列入名单。
分析指出,监管部门此次对于违规私募基金的处罚,其实就是在释放明确信号:科创板“从严治市”的制度刚性不容挑衅,任何触犯法律法规的机构及个人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监管层亮剑科创板打新违规行为
据证券日报,科创板平稳启航后,市场交易情况备受关注。近期,监管层针对违法违规情况开出一批限制名单。事实上,早在科创板开市前,一些机构投资者在打新环节出现了违规行并因此吃到罚单。
7月4日,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科创板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该券商成为首家科创板弃购机构,其应申购数量为640万股,实际申购数量为0股。
对此,中证协对该券商采取限制措施,因其存在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其自营账户被列入首发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六个月(自2019年7月8日-2020年1月7日)。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指出,网下投资者应当根据申购金额,预留充足的申购资金,确保获配后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配售对象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使用在协会注册有效的银行账户办理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划转。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应当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报价后,不得存在以下行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网上网下同时申购;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29家私募超额申购受处罚
据第一财经,“近日在科创板首批新股发行项目中,部分私募基金超产品资金规模申购,违反了科创板配售规则,受到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开谴责上述违规申购行为,支持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处理措施。”中基协表示。
7月23日晚间,证券业协会公告,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决定对在科创板“天准科技”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
其中,上海迎水投资、北京鸿澄投资、上海混沌道然、浙江九章资产、广东君之健、白鹭资管、上海艾方资管、上海呈瑞投资、上海铂绅投资、北京汉和汉华、深圳林园投资、宽远投资等29家私募管理的139只私募产品被列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其中不乏深圳东方港湾、上海世诚投资、上海常春藤资产等知名私募。
深圳林园投资更是有32只产品违规申购,在所有139只产品中占到了23%。第一财经统计发现,林园投资旗下至少30只产品申购了中国通号,报价6.05元/股,且申报数量是2亿股。
按此计算,顶格申购2亿股所对应的总市值为12.1亿元,“林园投资”旗下30只产品全部顶格申购,即要动用363亿元资金,而林园投资的管理规模不到50亿元,拟申购金额超过基金总规模,属于违规申购。
据悉,处罚的开始日期是2019年7月24日,结束日期是2020年1月23日或2020年7月23日,也就是6个月或1年。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9年5月31日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细则》对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的合规性作出相关要求。
《细则》明确规定,网下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时,不得存在“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科创板“从严治市”的制度刚性不容挑衅
据新京报,财经评论人毕舸认为,超额申购被称为私募行业“潜规则”。对于私募机构而言,如此做法提升了申购新股的几率,按照科创板开市首日各只新股的股价涨幅,其潜在收益不菲。
但是,超额申购也带来诸多弊端。首先是进一步降低中签率,这对于其他投资者而言不公。而此次私募基金违规获取新股份额约4亿元,更是对其他投资者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同时,这容易制造某些个股备受看好的虚假繁荣景象,从而产生市场误导,不了情情况的中小投资者因此而跟进,就可能面临资金受损乃至被套牢的风险。
此外,私募基金超额申购还会引发弃购风险。如果私募基金顶格申购,但由于中签后缺乏足够资金而大规模弃购,就可能造成市场动荡。
科创板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证券投资经验、定价能力、资产管理实力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监管部门此次对于违规私募基金的处罚,其实就是在释放明确信号:科创板“从严治市”的制度刚性不容挑衅,任何触犯法律法规的机构及个人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专家:投资者要有“底线意识”
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郭晓蓓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参与询价后应按要求完成申购和缴款,不得存在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网上网下同时申购等违规情形。主板也有类似的要求,不得存在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等违规情形。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教授韩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在科创板交款环节,违反较多的是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违反第十二条规定可能会受到暂停新增配售对象注册和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的处罚;违反第十六条会根据情节严重被列入限制名单六个月或十二个月等。主板有类似规定,但从实际处罚力度看科创板还要严厉,这与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改革试点的定位相一致。
韩乾表示,投资者应当熟悉科创板相关业务规则,具备尊重市场、敬畏监管、不违法不违规的底线意识。除了打新环节,投资科创板还需要注意异常交易认定等相关规则。
郭晓蓓提醒,投资者应当做好询价前准备工作、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并对每次报价的投资研究报告或其他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等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备查。投资者在询价环节不得存在协商报价、串通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报价等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