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业务不妨“货比三家”,挑最适合自己的银行
4月1日起,银行公布收费项目。 哪家银行卡不收年费?同一项业务,哪家银行收费最少?
按照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规定,各家银行自4月1日起,要对服务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并由总行总部统一制定价目名录,在网点和网站上统一公布或印制手册发布。
近日,记者走访市内多家银行发现,目前大部分银行已对收费项目粘贴公示。由于银行缺乏统一收费标准,即使同一收费项目,不同银行收费存在差别。本报提醒市民,办理业务不妨“货比三家”,挑最适合自己的银行。
记者 倪子
【调查】
多数银行公示收费价格
在本次抽查中,记者相继走访了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的部分网点,以及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郑州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网点。大部分银行都按要求将收费项目进行了公示。不过,在民生银行郑州嵩山路支行却没有按要求公示收费价目表。
在嵩山路民生银行网点,刚从该大厅办完业务的客户刘女士告诉记者,此前只知道银行要公示收费项目,不过在办理业务时,她并没发现任何收费项目表。随后,记者在该银行网点四处寻找,也没能看到价目表。询问该行的大堂经理,该大堂经理表示,“这个我们没有”。
在服务价目表制作上,记者发现股份制银行更为人性化、通俗化。在工商银行互助路支行、中国银行互助路支行、交通银行百花路支行等国有银行网点,一本厚厚的服务价目表摆放在客户填写单据处或大堂经理柜台处。记者随便翻了几页,这些价目表内容排得过于紧凑,各类表格和文字看起来密密麻麻,难以激发客户的阅读兴趣。
相比之下,股份制银行显得更灵活。在中信银行中原路支行、郑州银行互助路支行以及招商银行桐柏路支行,客户最常用的收费项目被制作成“简化版”展示板,悬挂在大厅内;在兴业银行嵩山路支行、浦发银行百花路支行,各种收费业务更是被制作成精美的小册子,供客户免费拿走阅读。此外,广发银行淮河路支行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过几天他们将从广发银行郑州分行领取更多的收费项目录,免费对客户发放。
【提醒】
很多被忽视的项目也收费
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总数的21%;收费项目850项,占79%。在张贴出来的价格收费项目上,记者发现,不同银行公布的收费项目不尽相同,而且多数银行公布的是部分收费项目。
从这些银行公布的收费项目来看,大多是比较常见的收费项目,例如转账汇款、跨行ATM取现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
在招商银行桐柏路支行网点内,“免费服务价目表”、“零售业务常见服务价目表”、“公司业务常见价目表”等牌子就放在门口的架子上。该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收费项目较多无法全部公布,只能公布常见收费项目的价格。如果想了解别的收费情况,可以咨询柜台工作人员。
“如果不是看公布出来的收费明细,真不知道一些业务是要收费的。”在某银行办理业务的刘女士说,“以前来银行,你不问,他也不说。我以前来开卡,工作人员问我要不要顺便开通短信提示,我就开通了,现在才知道原来要收费的。以后办理业务可得多注意了。”
v在建设银行等待办业务的宋女士也告诉记者,自己有张建行储蓄卡,还是上大学时学校收学费统一办理的。两年多没用了,里面还有20多元钱,正准备提出来。但是看了价目表以后决定放弃这些钱。“建行每季度都收取3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两年多来已经被银行收取了近30元的管理费,如果取钱还得倒找银行钱,还不如等超过年限银行自动清户。”宋女士说。
除了许多不被注意的收费项目外,还有些收费项目很难看懂,比如,某些银行针对信用卡业务推出的ATM纯溢缴款取现、国际交易接入等收费项目。因为特别专业,多数持卡人很少使用,因此对这些收费项目的内容不甚了解。
【声音】
市民期盼“明明白白消费”
针对银行明码标价收费业务,新浪微博不少网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杨宁家园发表微博说,银行收费明码标价终于开始实施,但个别银行网站无法查、明细本字号小、收费项目列不全等“留一手”的做法,显然仍与消费者的期望相差甚远。在银行业垄断的背景下,真正实现银行收费“透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黑暗中的舞者317在微博中写道:银行收费从暗箱操作到明码标价,带给老百姓的好处就是:原来是被蒙上眼睛麻醉后割肉,现在不打麻醉直接割,还让你清清楚楚看着自己的肉是怎么割的。
尽管社会各界对银行“明码标价”的具体落实依然存微词,但不少消费者承认,虽然不甚方便,至少多数银行为查询收费服务项目提供了渠道,值得肯定。不过,单单“明码标价”并不能解决一些服务项目收费的合理性问题。
“明码标价勉强做到了,可服务价格列出来,并不代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就一定合理。”市民程先生的一番话颇具代表性。他说,长期以来,由于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和收费名目纷繁且透明度不高,消费者较难掌握银行收费的真实成本和合理价格区间,一不留意就被收了冤枉钱。
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商业银行是银行服务的提供者,金融消费者是银行服务的接受者,银行、消费者是契约双方,契约遵循公平、正义原则,相关事宜双方应当友好协商。部分银行在一些服务收费上存在的混乱现状,与一直以来消费者在银行服务价格制定上缺乏话语权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