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门槛从5万元降至1万 银行理财产品更加普惠化
“听说以后银行的理财产品购买门槛下降了,以前最少需要5万元,今后只需1万元就行啦。”市民赵先生说。
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细则,7月20日,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并且,今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记者 倪子
银行理财投资门槛
拟降至1万元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要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单只私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相比于私募信托门槛动辄上百万元,银行5万元、10万元起购的理财产品都普遍属于公募理财产品。”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理财新规”的发布意味着以后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或调至最低1万元。当然,银行也会根据不同的投资标的,设置不同的购买门槛。
据了解,此前银行理财的购买门槛根据客户风险等级有所不同。根据2011年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业内人士分析,降低银行理财产品门槛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更加普惠化,覆盖更多的普通投资者,使更多的普通民众更方便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第一次购买理财产品必须面签
“延续现行监管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在银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面签。”按照相关要求,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银行有责任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向投资者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为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理财系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流程、穿透式”集中登记。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核对所购买产品是否为银行发行的正规理财产品,有助于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加强投资者保护。
此外,要求加强产品销售的合规管理。按照现行监管规定,要求银行通过本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理财产品。通过营业场所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实施专区销售,对每笔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今后可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现行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制度规定公募理财产品只能投资货币型和债券型基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而此次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放开了相关限制,允许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投资各类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时,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保持一致,理财产品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层资产。
同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还为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股市留了“口子”,指出“投资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其中,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商业银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此外,银行理财产品不能投资哪些领域也有了负面清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次级档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商业银行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本理财
按照存款进行规范管理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既有保本的也有非保本的,保本理财因为风险低,收益又比同期存款高颇受保守型投资者欢迎。不过,此次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定位于规范银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其实,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是真正意义上的资管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是否挂钩衍生产品,可以分为结构性理财产品和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应分别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管理。结构性存款在国际上普遍存在,在法律关系、业务实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代客理财”的资产管理属性存在本质差异。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在附则中承接并进一步明确现行监管制度中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要求,包括:将结构性存款纳入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相应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按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银行销售结构性存款应执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附件关于产品销售的相关规定,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需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等。
银行理财产品
不能宣传预期收益率
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最看重安全性和收益。现在的银行理财产品都会显示预期年化收益率,很多投资者也都是据此选择产品。今后,预期收益率将不能在宣传资料中出现。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在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只能登载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因此,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购买和自己风险匹配的产品,不要一味地只追求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