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贷的噩梦:两万校园贷 半年滚成数十万
今年3月,一则郑州大学生因在校园贷款十几万元无力偿还而自杀身亡的新闻引起舆论哗然。近日,家住胶南曾在济南某高校就读的小董也遭遇了同样的经历。她通过网络平台贷款后因没有及时还款被追讨高额利息,出借方追债上门,小董一家只好报警求助。
小董的经历只是目前校园贷款的一个缩影,记者调查了解到,在济南的不少高校甚至催生了大量的校园贷款代理人。而这些代理人在引导学生贷款时还存在着严重的欺诈现象。相关专家和法律人士表示,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广大高校学生尚未形成科学的消费观念和金融意识,极易受到诱导,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8月30日,深圳市出台了全国首个“校园贷”地方性规范自律文件。其中明确,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外,各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贷款。
惊魂
大学刚毕业遭上门追债
今年初,小董在同学的介绍和推荐下,得到“利息很低”,“不需要抵押”等承诺后通过同学借款两万元,由于一开始就超期没还,利滚利后数额变得越来越大。其亲戚刘先生说,如果这样算,本金恐怕已经滚到六十多万元了。
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小董本应走上工作岗位,开始灿烂的人生,但一年前的一个冲动却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9月1日晚上,小董的父亲董先生听到有人在门外咚咚咚地敲门还大声吆喝,不用开门他已经知道,是讨债的人上门了。
“他们在外砸门,很吓人,小董父亲就报警了,但因为对方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做完笔录后派出所就把他们放出来了,现在小董一家人已经偷偷搬出来,根本不敢回家。”家住胶南的刘先生是小董家的亲戚,9月2日,他拨打了记者的电话,“这孩子在学校被人骗,从网络上贷款,已经陆续还了二十几万元还没还清,现在利滚利还欠人家几十万元,一家人日子都过不下去了。”
据刘先生介绍,小董是济南某高校的大四毕业生,今年初,小董从同学那里了解到校园贷,在同学的介绍和推荐下,得到“利息很低”、“不需要抵押”等承诺后通过同学借款两万元,令小董想不到的是,这笔借款竟然是她噩梦的开始。
据刘先生介绍,今年7月份,小董的父亲找到他,告诉他孩子欠了校园贷几十万元,希望他能帮忙处理一下。
刘先生这才得知,小董通过多个校园网贷平台借款数万元,由于一开始就超期没还,利滚利后数额变得越来越大。“一个平台还不上,就从别的平台又借钱还,基本上是属于拆东墙补西墙,期间为了借款,这孩子还将自己的裸照抵押在出借人那里。”刘先生介绍,尽管是这样,他们的还款速度依然没有赶上利息翻倍的速度,几个月的时间里,小董的父亲在刘先生的帮助下已经先后还了四笔欠款,共计二十几万元。
“今年7月份,小董不堪压力,曾经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写下的明细,说还欠着人家到期的利息一共是20多万元。”刘先生说,如果这样算,本金恐怕已经滚到六十多万元了。
律师
高出银行利率4倍不受保护
根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律师表示,如果小董一家再受到骚扰可以对方涉嫌敲诈报警求助。
为什么一开始借款不多最后竟然要还如此巨额的欠款?“具体的利息怎么计算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利息产生以后就被他们算到本金里,而且利息多少完全是他们说了算,就这样雪球越滚越大。”刘先生曾经替小董去南京还过一笔两万元的借款,尽管对方也承认欠款两万元,拿出的却是一张17万元的欠条。
“这家平台的工作人员承认欠的是两万元,让我们还两万元就行,他们说让小董写17万元的欠条纯粹是出于吓唬她,怕她不还钱。”刘先生听对方这么说吓出了一身冷汗,如果对方拿着欠条去打官司,小董根本就没办法。而对方还掌握了小董一家的身份证、电话信息以及她的家庭住址。“她的身份证现在还在济南押着呢。”刘先生说。
对于小董的遭遇,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恩民表示,不管是校园借贷,还是一般的网络借贷,这种模式都是民间借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而刘先生提到的这种利滚利也就是复利部分,也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王恩民表示,如果小董一家再受到骚扰可以对方涉嫌敲诈报警求助。
调查
网贷平台只管申请不写利息
一名工作人员接听记者电话后表示,如果想借款,直接申请就行了,不需要考虑太多。“如果钱还不上怎么办?”“如果你诚信地还款,下次再借就容易,如果恶意欠款的话,我们借出去的钱是没有要不回来的。”
9月2日,记者调查了青岛和济南的几所高校,发现目前青岛高校这类校园贷现象比较少见,但在高校集中的济南市长清区却很常见。
今年上大二的小周和小董是校友,她介绍,该高校的公告栏包括宿舍走廊里都贴满了这种校园贷的广告。“还有一些人到宿舍里来发广告,业务员只说能贷款多少额度,基本上不提利息是多少。”小周说,她周围也有同学贷款的,“但我觉得有风险就没有用。”
记者在广告上发现,这家校园贷公司是专门面向高校在校大学生的网络贷款平台,申请贷款的方式非常便捷,甚至不需要下载APP,仅需关注微信公众号就能申请。
记者打开网页看到,在借款流程中,只要申请人用手机号码注册就可以借款,申请金额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还款期限有几天也有十几天,但借款的实际到账金额却要减去不少手续费。
比如借款600元,期限是7天的,实际到账是576元,而最后还款则要还600元。在详细信息中,申请人要填写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号、学校名称和学号,还需要上传校园卡的照片。然后申请人绑定银行卡就可以放款了。而还款则更为简单,只要进入“我要还款”页面,点“充值还款”就可以了。
记者在还款页面注意到有一个“按天到期”的标志。也就是说,这家校园贷款平台在申请人借款时已经收取了4%的手续费,接近商业贷款的利率。如果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款项是否要收取利息和滞纳金?记者搜遍了这家网贷平台的网页也没有看到任何说明。
随后,记者致电这家公司总部,一名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后表示,如果想借款,直接申请就行了,不需要考虑太多。当记者询问利息是多少时,对方一开始表示没有利息只收取手续费,后来又说是“4块钱”,随后又反问记者,“你想贷款申请就行了,不用问这么多。”“如果钱还不上怎么办?”“如果你诚信地还款,下次再借就容易,如果恶意欠款的话,我们借出去的钱是没有要不回来的。”
延伸
校园贷催生学生代理
今年年初,在河北保定某大学读大三的李某找到做校园网贷代理的同学王某,提出想贷款1500元的想法。第二天,钱就下来了,不过到手里只有1200元。2月20日,李某还款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贷款数额莫名变成了3万元,而且涉及5家网贷平台。
记者搜索发现,校园贷目前在很多省份的高校都有出现,而在河北某大学读书的李某的遭遇和小董则非常相似。
今年年初,在河北保定某大学读大三的李某看上一款1000多元的手机,但手头却没钱购买。随后他找到做校园网贷代理的同学王某,提出想贷款1500元的想法。1月19日,在王某的指导下,李某提供了自己的学生证、身份证、学信网等个人信息,及其父亲、大学辅导员和两名同学的联系电话,并通过网络视频与网贷平台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认证。
“第二天,钱就下来了,不过到手里只有1200元。还款期6个月,每个月还款260元,被扣下来的300元钱属于服务费。”李某告诉记者,申请校园网贷的过程和宣传的一样,确实很简单,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签字。
此后,王某称李某的银行卡需要绑定在他自己手机卡下并提出帮他办理,李某遂将银行卡和手机卡都交给了王某,由他来办理,直到过完年后回到学校。2月20日,李某还款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贷款数额莫名变成了3万元,而且涉及5家网贷平台。
李某找到王某询问此事,王某承认使用了李某的信息贷款。随后两人签订一份协议,王某同意在3月6日前向李某支付3万元。可王某在支付了3800元后再无踪影。随后,李某开始频繁收到带有“威胁”意味的催款信息。目前,李某所在学校已经介入,各方仍然在协商解决中。
今年5月,石家庄某高校学生高某想搞些“小创业”,在同学介绍下向一家网贷平台贷款1万元,该网贷平台宣传“利率低至0.99%,还款轻松无压力”。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高某算了这样一笔账:他申请的1万元贷款分12期还完,实际到手的只有8000元,另外2000元已被网贷平台扣为手续费;在高某拿到的还款单上显示他每月要还款932.33元。按此计算,高某一年需要还款11187元;由于其只拿到8000元,所以实际还息额为3187元,实际一年利率为3187÷8000=39.8%,这与宣称的“0.99%”利率相差甚远,所谓的“0.99%”利率其实是按本金1万元计算的月利率。
河北大学生李某遭遇的学生代理的情况在济南高校也非常普遍,而这些代理人在引导学生贷款时还存在着严重的欺诈现象。其中,章丘一校园贷款平台代理人跑路,让几十名学生背上了高额的贷款。
章丘一家高校辅导员吴先生班上的一名学生小王就多次被一家网贷平台催债。曾经进行校园贷款的学生小孙告诉记者,去年底为了给女朋友买生日礼物,自己通过身边做代理的同学介绍进行了一笔6000元的贷款。
“当时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就行,第三方代理会帮你进行网上申请,不需要什么合同。”虽然小孙申请的是一笔6000元的贷款,但实际到手的却只有3000元。因为觉得利息太高,在分期还了3个月的贷款后,他又分别从另外两个贷款平台共申请了6000元的贷款,打算将此前的贷款还上。让小孙没想到的是,在今年初,曾经帮他申请贷款的第三方代理人跑路,钱被代理人卷跑。
小孙没办法只好告诉家人,家里出钱替他还上了钱。对于自己因贷款上当受骗的事情,小孙也曾向当地派出所报过案,但当地派出所说这属于经济纠纷,管不了。而即使起诉,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也很难赢官司。
分析
缺乏监管,游走在灰色地带
不少校园借贷业务对逾期偿还欠款规定有违约金内容,“名校贷”会收取逾期未还金额的0.5%/天作为违约金,“趣分期”则要收取贷款金额的1%/天,而一些小贷公司则会收取贷款金额7%至8%作为违约金,在“利滚利”的计算方式下,大学生并不多的贷款本金“滚”成“天价”也不稀奇了。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大学生进行校园贷款的方式一共有两种,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二是P2P网络贷款平台,往往以门槛低、利息低为噱头,但年利率实际都超过20%。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超过80家的P2P平台参与到大学生消费贷业务,消费分期平台近三成资金来自P2P,专门针对大学生的网上校园借贷平台数量则更多。
2015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调查了全国252所高校的近5万名大学生,发布了《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报告》。
其中显示,8.77%的大学生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占比5.33%、网络贷款占比3.44%。
2009年6月,银监会明令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大学生信用卡业务被叫停影响了一些有消费欲望却不具消费能力的大学生,各种校园借贷随即迎风而上。据不完全统计,有53%的大学生网贷的钱用来购买电脑、手机、化妆品等消费品。
记者在相关网贷平台看到,不少校园借贷业务对逾期偿还欠款规定有违约金内容,这部分钱不容小觑。“名校贷”会收取逾期未还金额的0.5%/天作为违约金,“趣分期”则要收取贷款金额的1%/天,而一些小贷公司则会收取贷款金额7%至8%作为违约金,在“利滚利”的计算方式下,大学生并不多的贷款本金“滚”成“天价”也不稀奇了。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由于目前大学生已经成为消费主力,校园借贷成为过度消费的帮凶;另一方面,由于对网络借贷行业甚至互联网金融一直未进行专门立法,校园借贷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目前在法律上处于监管空白地带。由于缺乏监管,校园放贷机构更多注重学生有无家人等第三方进行担保,而不是学生贷款后如何消费,甚至出现非法方式讨要钱款的现象。
监管
多方共同监管杜绝风险
青岛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认为,大学生应该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应该利用在学校的时间学习知识、学习创业和社会规律等,也应该明确用劳动去换取回报。
今年4月,教育部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加大学生资助信贷体系建设力度,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该通知明确,地方金融办(局)要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活动、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的行为进行密切跟踪;高校要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各银监局、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法处置。
“利息太高的民间借贷是法律不允许的,因此不少校园借贷往往通过手续费、服务费等名义规避高利息的法律责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恩民说。
青岛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认为,校园借贷应该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采取正规合法合规的程序健康发展,对于帮助大学生群体完成学业、拓宽求学渠道起到积极作用。
“大学生应该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应该利用在学校的时间学习知识、学习创业和社会规律等,也应该明确用劳动去换取回报。”刘文俭表示,他非常不支持大学生在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去贷款,如果是助学贷款也应该去正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要选择不正规的一些金融公司和平台,从而让自己陷入“高利贷”的陷阱。
同时,刘文俭表示,学校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教育,金融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这是一个需要教育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高校、家长、学生个人以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事情。”刘文俭说。
他山之石
深圳首推校园贷自律规定
只能用于助学或创业
2016年8月30日,深圳市下发有关规范校园贷的文件,对开展校园贷业务的企业(含电商平台和各类经济组织)提出了九项规定,这也是全国首个“校园贷”地方性规范自律文件。其中明确,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外,各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贷款。
文件中明确借贷平台须告知实际借款成本,目前,不少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和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零首付”、“免息”、“分分钟到账”等网贷宣传语在大学校园里随处可见,加上借款门槛极低,不少学生都因此陷入了“高利贷”陷阱。
《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明确指出,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借款学生相关借贷费用,提示借贷风险,严禁违规宣传,可以避免学生被片面宣传诱导,正面意识到借贷的成本与风险。关于借款费用方面,很多借款企业喜欢打出“低利率”甚至“零利率”口号,但在低门槛进入借款流程后,想要顺利偿还校园贷借款,往往要在本息之外再扒掉几层皮。比如,借款时就已产生的中介费、手续费、代理费、部分平台扣留的押金、逾期后高昂的罚息和管理费,名目繁多。
而且,从一开始即被扣除的各项资费虽然从不曾到过学生手中,学生依旧需要为这些并没有借到的钱支付利息。针对这一现象,此次规定明确规定“必须控制借款成本”,要求借款企业告知借款学生实际借款成本,不得以服务费、手续费、催收费等各种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不得以缴纳保证金、业务提成等形式克扣借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