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企业退休养老金每月涨100 3种情况可提高
调整对象:2011年底前已办手续的企退人员
通知称,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在普遍调整方面,按两个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一是调整范围内的。二是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种情况基本养老金适当提高
通知要求,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三种情况下的基本养老金:
一是对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5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6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8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9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110元;年满90周岁125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二是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0元、180元。
退休前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退休前没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本报讯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地落实情况要于4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社厅。根据通知,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方面,对于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企退人员养老金至少月涨百元
河南公布调整方案 上调标准和缴费年限、年龄等挂钩
中原网讯(郑州日报记者 王红)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上调,增发养老金将尽快发放到位。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公布了2012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全省养老金调整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调整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起。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原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