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联合发文稳外贸 保持出口退税连续稳定
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发文“稳外贸” 保持出口退税连续和稳定
政策措施摘录
● 保持出口退税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准确、及时退税
● 进一步优化进口关税结构,增强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作用
● 鼓励国内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提升服务水平
● 充分发挥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外贸发展的支持作用
● 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进出口信贷的支持力度
● 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方向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出口
●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将结算中心、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设在境内
经过部委间反复协调,“稳外贸”终于达成了意向上的一致。
昨日,商务部网站刊发了由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目标是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这个目标似乎仍是老生常谈。
而真正引起“老外贸人”注意的政策包括:保持出口退税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准确、及时退税;充分发挥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外贸发展的支持作用;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进出口信贷的支持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将结算中心、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设在境内。
从外贸数据看,“稳外贸”及“稳出口”的政策显得相当必要且紧急。
“关于第一季度外贸形势,由于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进出口面临的外部环境趋紧,总体看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2月例行发布会上如是说。
从2011年9月开始,中国出口增速出现逐月递减,今年1月出口还出现自2009年12月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创金融危机以来单月最坏表现。
事实上,这份《指导意见》来源于2010年4月出炉的一份《后危机时代中国外贸发展战略》规划课题。当时被媒体热炒为与美国五年出口倍增战略抗衡的“外贸十年倍增战略”。当时的战略规划的重点在“转变发展方式”,并提出“未来十年中国将推动货物和服务贸易双双实现‘倍增’,同时继续努力推动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