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大揭底 产品时间设置有玄机
募集期竟超产品期 银行产品巧跨“揽储时点”
东莞银行发行的某款产品投资期限总共也不过26天,募集期却高达34天
短期理财市场不再是银行的自留地,这里已经开始上演激烈的争夺战。各路金融机构对这块蛋糕虎视眈眈,尤其以短期理财基金最为来势汹汹。
由于去年大肆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揽储,银行已被监管部门叫停1个月期限以下理财产品,但银行显然并不甘心退出这一市场。普益财富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7月银行理财市场总共发行了912款1个月期限以下理财产品。
《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1个月期限以下产品越来越多地被设计为滚动式,但部分银行仍然存在依靠短期理财产品揽储的嫌疑。该类产品还呈现出募集期被拉长的特点,业内人士分析称,“募集期拉长有利于银行以较低代价吸储,但由于募集期不算利息或只给活期利率,实际上降低了投资者的资金整体回报率”。
超短期产品常态化、系列化
前7月平安银行发行居首位
去年9月30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91号文),其中第二条中规定“不得通过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在月末、季末变相调节存贷比等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应重点加强对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杜绝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产品。”
该文件并没有完全禁止一个月期限以下理财产品,不过在当年11月份的2011年第四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上,有关部分口头要求各家银行在年底之前暂停发行一个月期限以下超短期理财产品。此举及时遏制住了银行间愈演愈烈的靠超短期理财产品冲存贷比考核时点之风,此类产品的发行量也大幅减少。
然而,如今距离去年下发“91号文”已将近一年,超短期理财产品又有卷土重来之势,只不过在产品设计上更加常态化和系列化。
普益财富统计数据显示,1-7月银行理财市场总共发行了16659款理财产品,其中,产品期限在1个月以内(≦31天)及投资期限可以在1个月以内的开放式和滚动型产品共912款,加上之前已发行的但未到期的开放式和滚动型产品,投资者可以选择用以管理短期闲置资金的产品实际多于这个数。
从产品收益率来看,7月该类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为3.66%,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最高上限。
从产品期限来看,1个月(30和31天)、1周(7天)、双周(14和15天)和3天的产品数量较多,分别为383款、166款、80款和79款,占超短期理财产品总数的比分别为42.00%、18.20%、8.77%和8.66%。
从发行银行来看,平安银行(含更名之前的深发展)、中国银行、东莞银行、农业银行和广发银行发行的该类产品最多,产品数量分别为309款、141款、75款、49款和45款。其中,平安银行的超短期产品最为丰富,不仅有周末发、周添利、双周添利和月添利这样完整的期限序列,而且现金溢系列也是涵盖了多个投资期限。中国银行和东莞银行则以滚动型产品为主。
普益财富研究员吴泞江认为,这类产品的发行已经常态化和系列化,发行时间主要根据产品的接续需要而定,从而消除了银行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在月末、季末变相调节存贷比等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的嫌疑,这也是现存产品系列在监管层对超短期产品严密监管下得以生存的主要原因。
产品时间设置有玄机
多银行产品巧跨“时点”
因为受限于存贷比等指标的考核,各商业银行每到月末都面临存款压力。而短期理财产品在去年一度成为银行揽储利器,3-7天超短期理财产品曾红极一时,收益率也一度高达7%。
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利用短期理财产品揽储主要通过时间节点的巧妙设计来实现:一是把产品募集期设定在月末,起息日定在下月初,尚处在募集期的资金就算作了存款;二是将产品的到期日设定在月末,假如8月31日到期,一般理财产品的资金到帐日都设定在T+2,也就是9月2号之前银行都可以把到期资金当做存款。
除了利用期限以外,也有个别银行将募集到的理财资金全部以内部拆借方式存入总行资金池,记入“结构性存款”科目,纳入存款考核,并与全行资金统一运用,与信贷资金无法区分。
虽然“91号文”禁止利用短期理财产品揽储冲时点,但由于并没有明确的违规界定指标,也给一些银行以可乘之机。
本报记者仅对7月份发行的一个月期以下产品进行统计,就有15款产品将募集期设置在月末,而产品开始日在下月初。其中平安银行占据6款,均为“聚财宝”系列产品。以“聚财宝”灵活添利(非保本)2012年2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例,发行开始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投资开始日期在8月3日,募集期正好跨过月末。
7月份发行的一个月期以下产品中,还有15款产品将投资结束日期设定在了月末两天,这样银行就可以把资金保留到8月1号再兑付给投资者。中国银行和平安银行各占据了4款产品,苏州银行和东莞银行各占两款。
而如果看一下6月份的发行情况,因为涉及到季末和年中的冲存压力,短期理财产品很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了。
6月份发行的一个月期以下产品共129款,其中有26款产品都把投资开始日期设定在了7月初,还有8款产品将到投资结束时间定在了6月28、29两天,这样到期资金就仍然可以保留在本银行作为6月末存款。
分析人士告诉记者,监管部门并没有对借理财揽储的行为有一个准确界定,并且目前此类产品都以系列出现,并非只在月末才发,也给自己留足了“并非揽储”的解释余地。
东莞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募集期最长达34天
不仅是产品开始和终止时间的设计充满玄机,募集期限逐渐拉长的趋势也银行获益不浅。
一般而言,超短期理财产品募集期较短,正常时间应在1-3天。但本报记者对今年1-7月发行的912款1个月期限以下理财产品统计发现,募集期在5天以上(不含五天)的产品就高达266款,占比为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