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信用卡套现近5亿 称银行监管存漏洞
本报讯 (记者张媛)15人、20多家空壳公司、37台来自四家银行的POS机,在两年时间内涉嫌累计套现近3.5万笔,刷卡金额近5亿元人民币。昨日上午,这起北京最大的信用卡套现案在海淀法院公开审理。
案件材料显示,此案系审计署对商业银行审计时,发现大量金钱转入该团伙账户,经中央领导批示,由央行牵头,银监会和公安部门互相配合侦破此案。
案卷用车推到法庭
昨日上午开庭时,案件所用的20余本案卷装在小推车中运到法庭。开庭后因为涉及15名被告人,法庭单是安排他们的家属和辩护人落座、核对15人的户籍职业等基本信息就用去了一个小时。
据检方指控,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间,15名被告人在门头沟区、大兴区注册成立了20多家空壳公司,后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4家银行申领了37台POS机,再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使用POS机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累计刷卡套现近3.5万笔,刷卡金额近5亿元。
15人中,包括主犯胡成等人在内,多人都曾有过案底,所涉及的都是故意伤害、盗窃、吸食毒品等。其中两名被告人曾在银行从事信用卡业务。
客户多急需大量现金
根据庭审时出具的被告人供述,他们所面向的多是对现金需求较大、较急的信用卡持卡人。
不过检方在侦办此案时经询问银行,因持卡人未恶意透支、只是套取现金、到还款结算日前都能及时还款,没有造成金融机构资金逾期未还或经济损失。
据指控,通过这一方式,该团伙共非法获利800余万元。
检方认为胡成等15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院将择日继续审理。
套现流程
1.注册空壳公司
2.申请POS机
3.网上发布广告
4.持卡人虚拟交易刷卡消费
5.银联从持卡人账户扣除金额,将款项打入套现中介人账户
6.中介人将现金支付给持卡人,完成套现
回放
被告人自称“吃”了银行利息
称银行信用卡监管存在漏洞
团伙中41岁的胡成来自辽宁丹东农村,小学没毕业。胡在北京卖小商品时学习了信用卡套现。学成后开始单干。他称钻了银行的漏洞,吃了银行的利息。
服务“周到”客户不断
胡成说,一开始,他主要在“263”和“58同城”网上发刷卡套现的广告,并在办公地点按照客户要求的现金数额刷卡套现,客户刷完卡后保留客户签字的凭条,钱支付到公司账户上,他再通过网银将钱转到他个人的银行账户上,最后再从ATM提款机上取出现金、扣除手续费后将剩余现金返给客户,当时手续费是刷卡金额的1.5%。
为了保证客户持续发展,胡成称如果持卡人的信用卡在还款期限内无法还款,他还会拿出现金让客户向银行还完欠款,在保证持卡人银行信用的同时,他还会再用信用卡刷取相关欠款金额,再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