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加速市场化 可向第三方账户充值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程维妙)继存款利率市场化后,信用卡行业也迎来30年最大变革。上周五,央行发布信用卡新规,把滞纳金、最长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透支利率等规则的制定权全部转交给商业银行,一边给持卡人发“红利”,另一边引导商业银行冲破同质化“一决高下”。同时,央行还允许信用卡向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被业内视为“接地气”的最大亮点。
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给信用卡现金预借要求松了绑。对于现金提取,《通知》把此前每卡每日累计2000元额度直接提高至1万元;同时还允许持卡人将信用卡的预借现金划转到本人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简单地说,当借记卡没有充足资金时,信用卡将可以为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通知》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不过,为第三方账户充值实际也有指定路径和限额。央行强调,“规定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的收款账户应分别为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间的转账”、“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以及预借现金要按天付息。业内人士直言,这样计算下来信用卡充值效用并不明显,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也不会有很大发挥空间。
央行为信用卡持卡人送出的“福利”还不止于此。《通知》规定,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现上限和下限管理,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上限的“七折”。据了解,目前信用卡的透支利率统一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无区间一说。
与透支利率“配套”的政策还包括,银行可自定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突破目前“最长60天的免息期”及“还款额不得低于账单10%”的限定。此外,央行取消信用卡逾期滞纳金,由银行自行收取违约金。
央行称,现有监管制度对信用卡利率、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等规定过于细致和固化,不利于信用卡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不利于激发信用卡市场活力。
不过,多位银行业人士表示,这还不能代表持卡人有了完全的议价权,“比如降低甚至免收逾期违约金,持卡人可能延迟很久还款甚至不还,这样银行就要背负坏账增加的风险,所以预计和此前不会有很大变化”。一位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
在业内人士看来,利率、最长还款期、最低还款额等都很难有明显分化。我爱卡主编董峥认为,国有大行可能不会过多降低利率等费用,反而中小银行可能会降低收费来吸引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修改政策都会考虑成本,有些看似持卡人享受了“福利”,而实际可能支付更多的费用。董峥提醒,例如央行允许商业银行自主设定最低还款比例,如果将最低还款比例从10%降到5%,其实是加长了还款期限,反而会使银行利息收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