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坚持“四个重在”持续强化监管
中原经济区建设离不开保险行业的鼎力支持,保险监管更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为此河南保险监管部门为充分发挥全行业作用,确定了河南保险监管工作“一二三四”的思路,即把握一个基调,重点解决两个突出问题,实现三个突破,抓好四项工作。
重在统筹
深刻把握一个基调
虽然河南保险业2011年实现保费收入837.85亿元,上升到全国第四位,产险业盈利能力明显提高,寿险业结构趋好、内涵价值不断提升,全省行业呈现出规模、质量、效益综合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行业在服务能力、发展方式、市场秩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因此,必须统筹兼顾,深刻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增强保险监管的针对性、前瞻性和系统性,在改革创新中创造发展条件,促进行业可持续的发展。
重在为民
有效解决两个突出问题
坚持监管为民的导向,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重点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第一,治理销售误导将重点采取三项措施:集中开展销售误导专项检查,严查重处误导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充分强化信息通报的震慑力,并且借助网站、短信平台等多媒体信息渠道对消费者进行投保提示。
第二,切实解决车险理赔难也有三项措施:强化理赔服务标准和承诺的执行;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理赔服务工作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车险信息平台功能,对各公司理赔全流程管理情况实现有效监督和制约,同时逐步完善理赔服务效率评价等功能。
重在提升
努力实现三个突破
河南保监局认为,促发展必须要严监管,切实发挥监管工作纲举目张的作用,在一些重要工作方面实现持续提升、单点突破、带动全局。
第一,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将消费者反映强烈、弄虚作假、侵害消费者利益和不切实履行理赔义务等内容作为检查重点;机构违法违规情况与上级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及高管任职资格挂钩;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同查同处、双停双罚”,把违法违规问题同行政审批挂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第二,在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河南保监局将成立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委员会,逐步建立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同时邀请社会各界对保险消费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指导协会定期开展保险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在主要媒体公开测评结果。
第三,在推动涉农保险发展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建立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高农业保险理赔工作质量;推动小额人身保险、农民养老保险、农房农机保险等惠农业务发展;推动形成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的河南模式。
重在持续
切实抓好四项工作
保险监管是一项持续不断推进的工程,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增强监管的有效性,提高发展的可持续性。
第一,切实防范风险。防范非正常退保风险,加强排查和市场监测;防范内控不严风险,督促公司强化重要环节管控;防范保险案件风险,开展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严禁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参与非法集资、洗钱、民间借贷等行为。
第二,严格机构和人员监管。严格机构准入和退出标准;加大高管人员监管力度;加强机构和高管人员系统档案管理和信息维护;加强营销员持证率检查,确保100%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