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连续三年未出险保费打6折
原标【河南商业车险改革:连续三年未出险保费打6折】
12月3日,记者从省保监局获悉,作为第二批试点地区的河南省商业车险改革启动时间初步确定为2015年12月18日,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工作,启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这将对河南省商业车险市场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那么,为何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车主将获得什么好处?
从什么时间开始改?
省保监局产险处相关人员介绍,2015年6月1日,商业车险改革第一批试点已在黑龙江、山东等地启动。近期,保监会进一步扩大商业车改试点范围,将河南等12个省市作为商业车改第二批试点地区,要求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我省确定于2015年12月18日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工作,开始启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也就是说,到了那时,再缴商业车险,就可以按照改革后的标准了。
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连续三年未出险保费打6折
商业车险改革在河南落地后,费率将会更加公平,市场上将会有更多车主受益。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你的车险你做主’。”平安车险河南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改革后,保费与车主的出险次数直接挂钩,出险次数越多,下一年度续保时的保费越高;反之,若出险次数越少,下一年度续保时就可以享受越大的保费折扣,理论上可享受到的最低折扣可以达到4.335折——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对于车主来说,能否享受到更加优惠的保费,取决于车主的安全驾驶水平。
河南保监局产险处负责人表示,改革前,一年无出险记录的车辆,其无赔款优待系数是0.9,两年无出险记录为0.8,三年及以上无出险记录为0.7;而改革后,一年无出险记录的无赔款优待系数是0.85,两年无出险记录为0.7,三年无出险记录为0.6,出险5次以上的车主可能会面临保费翻倍的惩罚。
第三方责任可申请“代位求偿”
新的商业车险条款修订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解决了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代位求偿机制的实施等;而且,新政策也明确了一些概念,将减少保险纠纷,比如明确了车上人员、第三者等概念;同时,险种整合体系更清晰,原有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保留10个,新增1个。
新的车险条款删除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除外责任约定。
过去,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的伤害不获赔偿,而车险改革后,则可以走三者险的程序索赔。同时,新条款还明确了“代位求偿”。对于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以向第三方索赔,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偿后,再向第三方追偿,被保险人应当提供相应协助。这大大降低了被保险人出险后向第三方索赔时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