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市险企保户质押贷款达1775亿元
四上市险企保户质押贷款达1775亿元
国寿将贷款上限提至现金价值100%
数据显示,四家上市险企2015年相关的利息收入合计380.96亿元,较2014增长28.69%
■本报记者 刘敬元
2015年,保户质押贷款继续以三成左右的高速增长。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2015年年末,A股四大上市险企保户质押贷款合计达到1775.40亿元,相较2014年年末的1386.96亿元增长388.44亿元,增幅为28.01%。而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寿险全行业保单质押贷款的规模已经达到2298.6亿元,相较年初增长27.6%。
四大上市险企的“保户质押贷款”占“投资资产”的比重也首次突破3%,由2014年年末的2.79%提升0.43个百分点,至2015年年末的3.22%。其中,中国人寿的保户质押贷款占比最高,为3.71%;其次为新华保险3.28%、中国平安3.01%、中国太保2.30%。
快速增长的保户质押贷款也为四家险企的利息收入增长作出了贡献。对于这项于保险客户和保险公司双赢的业务,保险公司在不断改善服务,比如中国太保客户可在太保微信服务号中在线办理,而中国人寿将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上限由保单现金价值的80%提升至100%。
占投资资产比重首超3%
本报记者据四上市险企年报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年末,四大上市险企保户质押贷款合计达到1775.40亿元,相较2014年年末的1386.96亿元增长388.44亿元,增幅为28.01%。
四大险企保户质押贷款已连续三年增长超过350亿元。此前,2014年年底比2013年同期增长351亿元,2013年年底四大险企的保户质押贷款余额1035亿元,相较2012年同期增长了355亿元。
同时,“保户质押贷款”也是上市险企2015年为数不多的增长幅度接近30%的资产之一。其中,中国人寿的保户质押贷款规模最大,中国平安2015年增长142.06亿元,增长规模居首;而中国太保增长60.04%,增长最快。
截至2015年年末,中国人寿保户质押贷款为849.59亿元,同比增长113.05亿元,增幅为15.35%;中国平安保户质押贷款为520.92亿元,同比增长142.06亿元,增幅为37.50%;中国太保保户质押贷款为196.10亿元,同比增长73.57亿元,增幅为60.04%;新华保险保户质押贷款为208.79亿元,同比增长59.76亿元,增幅为40.10%。
四大险企“保户质押贷款”占“投资资产”的比重也突破3%,由2014年年末的2.79%提升0.43个百分点,至2015年年末的3.22%。
各险企的保户质押贷款占比均在提升。其中,中国人寿2015年年末保户质押贷款占投资资产比重为3.71%,较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中国平安保户质押贷款占比3.01%,提升0.44个百分点;中国太保占比2.30%,提升0.69个百分点;新华保险占比3.28%,提升0.90个百分点。
助贷款利息收益增长
在资产中,保户质押贷款属于保险公司的一项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通常归于“贷款”等固定收益科目,随着保户质押贷款的增长,其对应的利息收入也同步增加。
在投资收益部分,中国人寿年报显示,2015年贷款利息同比增长 36.6%,由2014年的81.38亿元增至111.15亿元,其称“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信托计划等规模增加”。在2015年年末的各项投资资产中,中国人寿的贷款同比增长 24.5%,由2014年年末的1664.53亿元增至2072.67亿元,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信托计划等规模增加”。
而中国平安的贷款及应收款利息收入由2014年的108.09亿元增长41.64%,2015年达到153.10亿元。中国太保2015年的其他固定息投资利息收入为106.92亿元,同比增长7.59%。新华保险年报显示,2015年,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收入为9.79亿元,相较2014年同期的7.18亿元增长36.35%。
粗略计算,四大险企的上述项目利息收入(忽略口径不一因素)合计380.96亿元,相较2014年的296.03亿元,增长28.69%。
贷款增长的背后
保户质押贷款是指在保单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申请以保单为质押,以不超过申请借款时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发放的贷款。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根据不同险种条款的约定,保户质押贷款最高可贷金额一般为保单现金价值的70%至90%不等,贷款到期前不能增加贷款金额,贷款到期时投保人归还贷款利息后,可办理续贷。贷款的期限自投保人领款之日开始计算,根据不同险种最长为6个月或1年,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保单在贷款期间,如因解约、减保、理赔、满期或年金给付发生退费或给付时,先将有关款项优先偿还贷款利息和本金,若有余额,再行给付。
对于保户质押贷款的快速增长,各险企在2015年年报中给出了理由。中国平安称,“因保险业务发展及保户贷款需求增加”,中国太保给出的主要变动原因为“业务增长及时点因素”,新华保险表示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需求增加”。
保监会相关人士认为,保户质押贷款增长较快反映出,保险产品金融属性更为完善,正日益满足保单持有人对保单的多样化需求。
对于该项业务的积极意义,保监会有过表述:“对于在财务上短期需要资金周转的投保人,与退保相比,保单质押贷款对投保人更加有利,既可以有助于解决投保人短期财务问题,又可以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按合同约定得到保险保障。此外,寿险公司对于办理保单贷款的投保人收取利息,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保单现金价值正常的保值增值。”保单质押贷款对服务小微企业的作用亦得到监管机构的肯定。
《证券日报》记者从业内采访了解到,通常情况下,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是高净值客户为资金周转所用。而这项业务自2012年以来的快速发展,除了客户的资金周转需求外,业内还分析了另外一种原因,即,随着理财渠道日渐多样,部分客户将保单质押是有“投资冲动”的,他们将这部分原本趴在保险公司账上的钱用较低的贷款利率盘活,同时也不影响享受保障的权益。而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保户质押贷款的利率要比银行存款高,属于一项安全性较高的投资。因而,保单质押贷款是一个双赢的业务。
险企已在积极改善保户质押贷款服务流程。如中国太保不断推广便捷功能,其2015年年报显示,客户可在其微信服务号中在线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亦可在太保社区便利店办理;新华保险于2014年初对贷款本金10万元及以上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开通专属绿色通道,通过技术升级、简化流程等方式提升贷款时效。
中国人寿则将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上限提升至保单现金价值的100%。其在2015年年报中表示,该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贷款金额上限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而在2014年年报的相关表述为,“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且贷款金额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现金价值的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