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桐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并轨
本报讯 记者白海星报道:家住安徽桐城市唐湾镇长岭村的村民黄长根一家,从今年7月份开始每个月能够拿到低保金660元。“多亏了政府的城乡低保并轨工作。”黄长根的妻子说。从7月份开始,桐城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升至515元/月·人,经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和审核审批后,黄长根一家获得了C类低保。
桐城市根据城乡低保并轨工作要求,结合扶贫攻坚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升,从7月起,将农村低保A、B、C三类对象月补差标准由300元、230元、160元提高到320元、270元和220元,1至11月份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68.7元,统筹试点任务的最后一个目标超前完成,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并轨。据统计,从2015年1月并轨试点工作开始至2017年7月,该市有4412户11519人的农村困难家庭因保障标准的提高,通过动态管理获得低保,让困难户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今年,我们街道西苑社区通过全面入户调查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19户主动放弃了低保,7户被劝退低保,5户困难家庭已提交低保申请,正在审批程序当中。”桐城市文昌街道民政办主任黄帅说,从2015年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桐城市大力开展低保集中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2015年农村低保从年初的23727人变成了年底的18588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桐城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城乡低保并轨工作中的公平公正,该市实行阳光操作,以入户调查为抓手,以民主评议为依据,以末端公示为保障,把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公开,把不清楚的情况搞实搞准,充分发挥群众自我参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功能,实现“保得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