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村支书贪贿2千余万 自称为养小老婆
买房买车
只为包养小老婆
据阎海明交代,他于2001年年底的一次婚宴中,认识了一家酒店负责大厅接待的领班程红(化名)。此后,程红通过和阎海明的接触,得知他是齐礼阎村的支部书记,经济条件不错。于是,她就频繁地主动联系阎海明,并与其发生性关系。
2002年8月,程红发现自己怀上了阎海明的孩子,她不顾阎海明的反对,坚持要生下孩子。怀孕期间,程红多次向阎海明提出买房的要求,阎海明经不住程红的坚持,为她支付了40余万元的房款及30万元左右的装修费。
后来,程红又向阎海明提出买车的要求。2008年1月,阎海明将20万元现金交给程红,为她购置了一辆丰田卡罗拉轿车。
2007年四五月份,阎海明告诉郭江,说他在外面有个小老婆(程红),一直没有工作,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为养活这娘俩,想让郭江在其开发的项目中,给他300平方米门面房用来出租。郭江同意后,于2008年年底将6间门面房的房产证交给程红。
此案经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侦查终结,阎海明被郑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1年11月22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截至发稿,本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