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一月多 网友建议调整收费标准
【新闻摘要】
在调查中,不少私家车主对实行差别化收费表示支持,虽然一下子自己无法接受高涨的停车费,但觉得这样的举措确实能改善市中心交通拥堵的状况。“现在很多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占道停车点,而且一停就是一整天,这还能叫‘临时’吗?”私家车主李先生表示,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资源就应该交纳高额的使用费。
也有司机表示,如果实行差别化收费,停车的第一个小时收费标准应该降低,不然就成了变相提价。
2011年12月26日起,郑州市开始对存放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机动车辆实行差别化收费。差别化停车收费新标准实施一个月状况如何?2月8日,记者调查发现,在差别化停车收费所划定的一、二、三类区域中,并没有明确体现出区域间的差别,“停车难,停车乱”现象依旧没有显著改观。停车管理员建议,在停车难的繁华路段,最好实施停车时间越长收费越高的阶梯式收费标准。
【规定】
差别化收费区域范围和收费标准
为缓解中心城区拥堵,减少占道停车时间和次数,2011年12月26日起,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郑州市开始对存放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机动车辆实行差别化收费。按照“中心区域高于边远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的原则,结合交通拥堵状况,将市内城区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实行机动车存放服务差别化收费。
按照规定,一类区域范围是:花园路、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北,大学路、南阳路以东,金水路段(医学院立交桥至大石桥立交桥)东南、黄河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
在一类区域内,路内停车位白天(7时~21时,下同):原收费为4元/次,现收费第一小时4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其中高峰期内每小时收取2元(高峰时段为7时~9时,17时~19时)。夜间(21时~次日7时,下同):路内停车位按照原规定免费停放。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原收费为4元/次。现收费第一小时3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夜间执行原收费标准5元/次。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原收费为4元/次。现收费第一小时2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夜间执行原收费标准5元/次。
二类区域范围:一类区域以外,未来大道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农业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该区域仍实行计次收费,并执行原标准,具体标准是: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道路两侧停车位4元/次、夜间5元/次(路内停车位夜间免费停放);其他公共停车场3元/次、夜间5元/次。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夜间停车位均为3元/次。
二类区域以外的市内城区为三类区域。该区域仍实行计次收费,调低标准,具体是: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由原白天道路两侧停车位4元/次、其他公共停车场3元/次,一律降为2元/次。夜间公共停车场收费由5元/次降为4元/次。路内停车位夜间免费。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为2元/次,夜间为3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