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将被禁止进出口 郑州暂未收到举报
中原网讯(记者 李丽君 见习记者 赵柳影)一些业内人士分析,如果二审苹果继续败诉,可能面临的三种结果:一是与唯冠达成和解,但预计金额巨大;二是更换商标,但很可能面临唯冠后续的诉讼,要求其赔偿过去两年的侵权损失;最后,理论上还有ipad产品退出大陆市场的可能。
近日,一场“iPad”商标之战席卷全国。
深圳唯冠近日向海关申请禁令,希望禁止iPad产品进出口。iPad 2在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等电商渠道也遭下架,亚马逊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架的原因是苹果对销售策略进行调整,而苏宁方面尚未给出回应。目前,亚马逊搜索iPad 2全部显示无货,而苏宁易购则无法购买iPad 2,商品上标示为“本商品在此地暂不销售”,而无论更换所有地点都有这样的显示。
13日下午,管城区工商分局城东路工商所已对辖区一家苹果授权店进行查处,现场封存了87台iPad2。
苹果公司宣称他们已经得到香港法院的支持,将要继续应战。有分析称,苹果的二审胜诉概率很低,甚至有网友已经开始帮忙为苹果公司另取名字了……
iPad商标权一案终审将于2月29日开庭
iPad商标侵权?在许多果粉的心里,iPad就是苹果公司的,如果不是此次商标争夺战的愈演愈烈,这个想法还是根深蒂固。
据报道,2000年,台湾唯冠最早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2001年到2004年,台湾唯冠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而这两个公司均属于香港唯冠旗下子公司。
2010年苹果推出iPad产品之前,并没有使用过iPad这一标志。2006年,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才发现,iPad商标权属于他人。
2009年,苹果公司与台湾唯冠达成协议,台湾唯冠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但深圳唯冠公司坚称iPad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拥有者。
2010年6月,苹果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已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英国IP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由两原告承担。
随后,苹果不服深圳中院判决,并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上诉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