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
首批10名职工领取补贴1.1万元
本报讯 河南省失业保险发放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首发式8月15日在濮阳举行,首批10名职工代表现场领取补贴11000元。
今年7月5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出台新政,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从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400~20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规定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郑报融媒记者 张翼飞
■各等级的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6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