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境保护税征管启动数据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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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程昭华
本报讯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环保税开征时点的日益临近,我省相关准备工作也进入倒计时。
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我省环境保护纳税人信息移交工作已经启动,第一阶段省环保厅共移交地税部门纳税人17907户,涉及2016年排污费8.8亿元。
省地税局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开征环保税”,也可以理解为由“费”改“税”,环境保护费改税后,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将变为环保税纳税人,以新的环境保护税替代既有的排污费,体现其“绿色税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