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混改进入扩围关键期
多个省份将今年视为国企改革的关键之年。《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进入下半年以来,各地国企混改速度明显加快,根据记者梳理,上海、广东、江苏、天津、山西等地均在紧锣密鼓酝酿新动作,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
整体上市无疑是本轮地方混改突破口。据上海市国资委介绍,上海市国资国企将进一步深化公司股份制改革,坚持以公众公司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将推动2-3家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日前上海电气发布公告称,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全部1.75亿股海立股份股票,为下一步上海电气集团整体上市做准备。
记者了解到,本轮国企混改中,有意推进整体上市的企业不在少数。浙江省上月底迎来了省内首例国企完成混改并实现整体上市。据悉,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方案获证监会批准同意。浙江物产此次整体上市的基本方式包括:将符合上市条件的优质经营性资产整体注入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物产中大;物产中大通过发行新股的方式吸收合并母公司,实现物产集团整体上市。同时,同步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积极引进有助于加强集团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企业改革重组。
实施整体上市后,集团国有控股占比54.52%,其余则由战略投资者、管理层以及业务骨干等持有。
员工持股也是地方混改的重点。记者了解到,物产集团近期在整体上市过程中就将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据集团负责人介绍,整体上市后,集团管理层、骨干员工及下属企业高管持股将占7.01%。上海市国资委此前就发布了《关于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第一批员工持股试点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试点名单共四家企业。
广东省也于5月公布了首批混改员工持股试点国有企业名单,最近珠江钢琴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艾茉森数码乐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方案的公告》,再次试水员工持股。
随着今年国企混改步入后半程,各地的混改思路愈发清晰。近日,江苏省国资委公布了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并表示下半年将把加快资产证券化、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员工持股试点作为江苏国企混改的主要路径。此外,该省还将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混改提供“加速度”。
黑龙江省在日前公布的《关于201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对符合改制条件的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驻省央企科研院所转制。
山西省于年中公布了国企改革“1+3”文件,其中,《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推进全省国企国资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三个配套文件之一的《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专为部署省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而推出。根据该《实施意见》,山西省国企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层面均可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集团公司层面,原则上继续保持绝对控股,即占比51%以上,如不再保持绝对控股的,应报省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子公司层面,可以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灵活确定国有股权比例。据悉,2017年山西将在省属企业中选择5-10户上市类、科技类、后勤类子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试点;选择1-2户企业在集团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天津市国资系统则借助融资洽谈会推出了40多家市属集团的194个混改项目,其中,一级企业17个,涉及工业制造、商贸物流、投资服务、建筑施工、公共服务、金融、文化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提出的引资方式也相当灵活,可以合资新设、增资扩股、产权转让,也可以几种方式组合。值得注意的是,该批混改项目股权开放力度相当大。允许投资者入股三分之一及以上的项目,占到89%;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可不低于50%的项目,占到三分之一以上;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在30%-50%区间的项目,占到55%。
“目前很多央企已经有所动作,地方国企的兼并重组也进入加速期,分类基础上的兼并整合将成为国企改革重头戏,围绕着国企改革的市场化重组大潮正在开启。”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
在李锦看来,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未来国企改革新的经验将从地方先涌现。一些相对较为敏感、难度相对较大的改革任务,有必要在小范围内先行先试,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专家认为,本轮的国企混改重点在于“混合”,以所有制变革为核心,以上市、推进员工持股为手段,切实地引进了社会资本、战略投资者,激发了企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