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个省市推进地方国企员工持股试点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多个省份获悉,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陕西、湖南、湖北、四川、山东、重庆等近20个省市明确要推进地方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多个省份正在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落实意见或方案,设定改革时间表。启动试点的同时,试点企业名单将进一步扩围。
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持股无疑是国企改革中最具挑战性和敏感性的难题之一。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计划,下一步将在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中,分别从中央企业选择10家,地方国有企业选择5至10家开展首批试点;2016年启动实施首批试点,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
“地方版落地方案实际上就是在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各个地方根据各地的产业结构、企业特点等来制定相应的细化方案,为的就是加快改革落地,不少省份都明确提出,要扩大试点企业,一些省份的试点企业名单也都在甄选上报。”一位地方国资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以四川为例,记者从四川省国资委获悉,四川省已经制定并即将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指导意见,并设定改革“时间表”。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5至10户企业(其中,省属企业3至5户,市、州属以下企业3至5户)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试点意见,将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持股员工将优先设定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重庆市国资委也正在积极制定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办法,在划定7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指导企业积极推进改革。
北京市的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将集中在新能源、生活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业等领域。目前,北京市已经初步圈定北汽新能源、庆丰包子铺、正达坤顺等6家试点企业,均为竞争类企业。
一位地方国企人士坦言,员工持股改革就是要建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相较于其他形式的激励,员工持股方式能更有效地把国有资本和人力资本及创造性劳动结合起来,发挥国有资本作用的同时,激发人力资源的创造性劳动。同时,改变以往“大锅饭”、“论资排辈”的国企特点,对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启动员工持股计划,也有助于优化收入分配制度,可以有效监督企业的规范运作。
不容忽视的是,虽然国企混改中的员工持股试点正在加速,但是目前的不确定因素仍比较多。记者了解到,比如在持股比例方面,相当多的国企偏于谨慎,将员工持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这难以显著激发广大员工积极性,并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另外,在股票来源上,多数国企的员工持股计划完全靠定向增发,结构比较单一。不仅如此,在参与试点的员工范围上,不少国企明确为“骨干员工”,但哪些是“骨干员工”目前没有清晰界定。
对此,多位专家表示,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员工持股改革迈入关键时期。员工持股改革问题上曾经走过弯路,这也给下一步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相对透明的公示制度以及较强的监督约束,防止国资流失。与此同时,员工持股需要注意底线,不能搞全民持股,员工持股应设立负面清单,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比如增量优先,科技企业优先,不同类型的企业,员工持股的比例也需划分。此外,持股也要程序化、公开化。在股票来源上,大股东可以把企业超额利润的一部分,拿出来转化成股票提供给员工,凸显激励作用。同时,员工持股计划应选择合适的窗口期,要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而不是引导员工去“炒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