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子公司迎净资本管理办法 鼓励合规入市
备受瞩目的理财子公司迎来监管细则。9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应当符合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以及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两方面标准,以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鼓励理财子公司通过发展标准化产品进入资本市场,有机构预计银行理财资金入市或为资本市场带来超万亿增量资金。
征求意见稿明确,银行理财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本公司理财产品,应当为全部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理财业务对应的资本包括理财资金投资对应的资本和附加风险资本,以理财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乘以相应风险系数计算得出。
据招商证券研报测算,静态估算理财子公司资金入市长期有望带来不低于1.1万亿增量资金。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银行理财子公司风险资本计算表,固定收益类证券、股票、符合标准化金融工具特征的衍生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对应的风险系数为0。而投资于外部信用评级AA级(含)以下、BBB级以上的信用债券的风险系数为50%,外部信用评级BBB级(含)以下及未评级、出现违约风险的信用债券、流通受限的信用债券的风险系数高达80%。
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潘东认为,征求意见稿对于标准化业务并没有设置资本约束,鼓励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标准化业务。同时鉴于征求意见稿对非标资产的资本约束以及理财存量债券投资规模已经较大,未来理财子公司可大力发展股票型和混合型产品,有利于培育理财子公司对标准化产品的投资能力,深度参与资本市场,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曾刚表示,银行理财子公司将成为中国直接融资市场及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征求意见稿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标准化资产的方向是明确的,股市这类标准化产品将会成为理财子公司最主要的投资标的,理财子公司将逐步成长为中国资本市场稳健的、长期的、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曾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