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村支书回应质疑:1300万不是分红
原标【建设村支书回应非法集资质疑:1300万不是分红】
作为解决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矛盾的必经之路,土地流转被称做世界性的难题。在中国很多名不见经传的村落,一次次自下而上的探索与变革成为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注脚。
2014年1月14日,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建设村农旺合作社的1300万元现金“分红”被媒体热炒,这让公众对土地流转下的农村经济产生诸多遐想,也让建设村及村里的带头人站在了风口浪尖,随之而来的质疑与争议甚至让村里人惊慌失措。
2014年1月下旬,《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深入冕宁县建设村,采访该村带头人及诸多村民,并从冕宁县多地及多个政府部门核实,试图将建设村千万“分红”背后的土地流转经营学清晰还原。而记者也发现,建设村土地流转与合作社的运营模式亦存在诸多探索与困惑,这也是大多数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
每经记者岳琦发自冕宁、成都
“我们不是土豪。”高大黝黑的金洪元坐在悍马车里吐出这句话。望着车窗外建设村整齐的别墅和农田,这位村支书不时用手心搓着额头懊恼“不该叫记者来”。
2014年1月14日,四川省冕宁县建设村一夜走红。当一年一度的年终奖时刻到来时,建设村的现金“分红”让太多人羡慕不已。然而,伴随“网友求入赘”、“土豪村”、“最牛年终奖”等调侃,“非法集资”、“圈钱”等质疑也随之而来。
走红后的几天里,建设村村委会异常忙碌。税务、民政、银监等多个当地部门开始询问建设村“分红”的细节。1月20日,拿着刚刚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建设村村支书、农旺合作社理事长金洪元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建设村土地流转是真,新农村建设是真,农民富裕了也是真。
1300万不是分红/
1月17日,建设村村委会主任朱万武正忙于整理一份向冕宁县报送的建设村“分红”构成材料。朱万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每天来的媒体很多。“这个村成现在这个样子,有正面评价,也有负面的,大家说法不一。”
“走红”后不久,地税部门上门“拜访”。1月21日,冕宁县地税局第一税务所所长杨远华告诉记者,建设村年终分红报道的第二天,他就和有关部门一起去建设村询问分红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是营业利润的分红,应该算做股息红利,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但农民合作社享受一些免税政策。“合作社盈利分红需不需要纳税是新课题,我们还需要研究请示。”杨远华表示。
网络热传的1300万“分红”被金洪元极力否认,“这并不是分红!”
建设村提供的资料显示,农旺合作社2013年“分红”的1300万元由4部分构成。其中1040亩土地流转租金共156万元,占“分红”的12%。金洪元表示,这部分并不是分红。流转土地按照每亩每年1500元的价格,由承包大户交承包费给合作社,合作社再返还给农民。
此外,农旺合作社分别投资1300万元、1495万元和2925万元给冕宁县建设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沙场及冕宁县洪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三合电站。这3家被投资单位都协议承诺,4年内无论盈亏,每年按照年息20%向农旺合作社支付费用。2013年,这三笔费用共1144万元,也就是外界所称的固定收益分红。
金洪元称,在这5720万元的投资中,合作社吸纳入股的村民自有资金只有3700余万元,其余1900余万元也成为争议焦点之一。金洪元称,该部分资金是他以个人持有的水电站股权作为抵押担保,帮助农户从银行获得贷款,农户利用贷款资金发展产业,赚来的钱再投资入股。
一位村民的入股凭证显示,贷款是用金洪元的长兴电站股权抵押担保,贷款分红年息20%,除去当年银行利息,剩余部分分给农民。这种操作或许也是引来银监部门关注的原因之一。
“我没非法集资,没乱搞其他问题,更没偷税漏税。”对于质疑,金洪元坚决否认,他还认为,“这个钱本身就不是什么分红,是给村民支付应有的费用。”
用社民自有资金投资电站等实业/
“分红”大部分并非来源于土地的事实,让很多人感到意外。舆论对于建设村是土地流转还是集资圈钱的质疑越来越大,这成为建设村需要面对的最大问题。
“按照规划设想,就是要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打造生态旅游村,实现土地价值的最大化。”金洪元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集资发展多元投资也是为了实现土地流转的目标。
在农旺合作社的章程中,有一项特别的条款。其第三条规定,合作社由金洪元、金瓯、金洪成3名大股东以自有入股资金为担保,保证社员的入股资金以年利20%分红。年限为2010年9月至2014年9月,4年以后合作社走入正规化,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也就意味着,在前4年内,入股的村民“稳赚不赔”。
农旺合作社自2010年底成立至2012年初,土地流转只有100多亩,参与的农户仅60多户,建设村农民收入也并没有如今这般光鲜。“初衷仅仅就是养殖种植这么简单,根本没有牵扯土地流转、投资产业。”金洪元说。
实际上,农旺合作社社员加该村两位委员共67人在2012年4月开了一次特别的会议,金洪元作为村支书在会上曾表示,建设村新农村建设初见成效,但产业过于单一,无法实现产业促新村的目标,尤其是合作社的发展没有达到规划要求。
新农村建设已经开始,但农民不感兴趣,怎么办?金洪元认为,办法只有让百姓尽快搞一条好路子,即实行大面积土地流转。
问题也随之而来,土地流转之后发展种植业需要几年的培育期,在这期间,农民收益如何保障?金洪元认为,土地流转第一步是让老百姓吃到定心丸,不能单一地种地,要想尽一切办法,合理地把农民闲置的资金用好。不过他承认,在此过程中,专业合作社发生了一定的偏移。
最终2012年初的社员大会形成决议,利用社民自有资金及贷款发展产业的收入资金,投资冕宁县建设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沙场及冕宁县洪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三合电站,并签署了保证20%年息的协议。金洪元认为,这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