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文件如何冲击理财、同业、信贷业务?
2017年以来,尤其是3月底4月初,银监会集中发布了一系列监管文件,涉及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各个方面,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我们已在此前先后发布了两篇报告,对监管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有时间的同学一定要仔细读完这三篇。
本篇是本系列的第三篇,在前两篇基础上更进一步,尝试尽可能准确地分析监管文件对行业、市场、股价的影响。也就是,本报告尝试回答大家最近最为关心的问题:
这些文件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1.多文齐发掀起监管风暴
1.1.监管文件梳理
2017年4月10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6号)。4月12日,又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银监发〔2017〕7号)。此外,各类财经媒体和公众号也陆续透露,银监会近期还发布了其他监管文件。我们汇总各方信息,将其中较为重要的7个文件整理如下(后文直接以文号简称):
整体而言,上述所有文件,内容涉及了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几乎所有方面,具有全面性。其中大部分内容均是既有的监管规定,并不是此次新颁布的新规。但在从前,因种种原因,很多监管规定并未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导致银行业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为此,银监会在年初提出2017年重点工作时,表示将强化监管落实。随后,马上开始付诸行动,新监管文件陆续出台,监管人员也开始入驻银行,开展检查。
从文件要求的工作安排上看,大部分文件要求银行先比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向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然后,监管部门也会派员进行现场检查;最后,预计还将进行全面整改。因此,大致上是“自查—银监现场检查—整改”三个阶段。但这三个阶段并不是绝对划分的,有时自查和银监现场检查同步进行,查出问题也要求随时整改,并不必然有先后关系。
其中,前3个文件文号冠以“银监发”,层级更高,其中的内容也立意更高。而后4个文件为“银监办发”,即由具体的落实部门来发布,事关具体落实。其中,45号文、46号文、53号文还详细列举了种种违规行为(或可能违规的行为),让银行对照自查。
1.2.重点关注内容
我们从证券分析的角度,更为关注的是文件中哪些内容将对金融市场(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尤其是银行股)产生直接影响。其中,重点关注的影响途径是:监管措施将导致银行的哪些业务收缩,因此,通过这些业务向市场输送的资金将受到影响。
所以,首要工作,是对照文件中所提出的违规做法,分析银行业现有业务中有多少是属于这些违规业务,评估其总量。当然,由于目前整改工作还没正式铺开,无法确定到底有哪些业务会被规范化,甚至哪些会被直接取缔,因此此刻并不可能做一个准确的估计,结果仅供参考。
首先,几个聚焦于银行内控、管理、治理等方面的文件(包括5号文、43号文、45号文),对市场不会有明显的直接影响。当然,随着这些规定逐步落实,也必然会间接影响业务与市场,但很难量化分析。因此,我们暂不分析这些文件对市场的影响。然后,7号文主要是银监会提出未来的监管政策制定,在这些新政策出台前,也很难判断其具体影响。
所以,6号文、46号文、53号文才是聚焦于具体业务,会对市场产生最为直接的影响。而53号文大部分内容与前面的文件重复(但角度不同),因此重点又落在6号文、46号文上面。其中,6号文层级更高,以原则性要求为主,而46号文则规定更为详细,事关具体业务操作,所以又是我们分析重点中的重点。
因此,我们主要从46号文中的“三套利”出发,结合其他文件的有关内容,重点分析这些监管整顿措施,会导致哪些业务有所收缩,从而对金融市场产生影响。
2.业务收缩影响金融市场
43号文重点落脚在对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整顿上。“三套利”的本质,我们在本系列研究的第一篇《剑指监管套利:还市场一张真实报表》(2017年4月11日)中有详细阐述,此处不再重复。“三套利”的本质,是银行绕开既有的监管规定,美化监管指标,从而实现进一步资产投放,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追逐盈利。但同时,银行也因此承担更高的风险,影响银行体系稳定,因此“三套利”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
2.1.业务条线分析
首先,我们用一张银行的简化资产负债表(含表内表外),总结可能受监管影响的业务领域。
诚然,上述资产负债类别其实并不完全严谨,又因银行报表披露的原因,也难以做到完全严谨,仅供参考。从表中可见,受监管影响较大的业务,主要是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三大类。但从影响严重程度排序,则是理财业务、同业业务、信贷业务。我们对此逐一分析(包括业务简介、此次重点核查问题、主要的违规隐患)。
2.1.1.理财业务
银行理财业务长期以来偏离资产管理业务的本源,刚性兑付和资金池操作,成为影子银行。截止2017年3月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29.1万亿元,其中投向非标的为4.93万亿元,占15.4%。
理财业务几乎在表外“再造”一张银行资产负债表,且资产投放更为丰富,包括了少量的权益类资产。且因穿透难度很大,监管问题甚至比同业业务还大。尤其是理财资金通过委外投资,增加了资金链条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难度。
46号文及相关文件中提到的理财业务的监管问题主要包括:
(1)层层嵌套,资金空转:理财资金购买其他理财、本行CD等多种方式,多层嵌套,使资金投入实体的链条变长。其根本动机,也是为了藏匿某些交易行为或美化指标(否则银行不会主动增加环节来增加成本)。
(2)通过委外提高风险偏好:委外偏离了“购买投资服务”的初始功能,被用来突破规定加杠杆、加久期、扩投向。
(3)将其他问题资产藏匿于理财:最为典型的就是将不良贷款藏匿于理财资产中(这一问题将在信贷业务中分析),以及与自营的不当交易等。
理财产品的资产投向中,违规隐患较大的是非标和SPV投资等。
(1)非标投资:本质就是变相贷款,因此它的监管问题和信贷业务类似,包括信用风险、资金投向、业务流程等问题(具体分析见下文信贷业务部分)。
(2)SPV投资:主要是指理财产品再去买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基金、券商资管等。市场关注的委外投资也大多归类于此。借助这些工具,理财投资可以实现进一步加杠杆或加久期,或者协助其他业务实现监管套利,资金空转也可利用这些通道。因此,是监管隐患较大的业务种类。而其底层投向,绝大部分是债券,及少量权益。
因此,理财业务监管主要影响的是债券市场和信用市场,对股票市场也略有影响。
2.1.2.同业业务
同业业务的传统功能,是银行之间调剂资金余缺,比如同业拆借、存放等。但近几年同业业务迅猛发展,显然不全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而是作为一种非信贷的资产投放方式,即同业投资。根据2014年127号文定义,同业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SPV投资,实践中以后者为主,即投资于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SPV(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资管等)。
既然同业投资对接SPV,意味着同业投资是资管业务(比如理财业务就是其中之一)的“上游”,所以,同业投资与理财业务的监管问题非常类似,也是资金空转、委外加机构、藏匿问题资产等(同样见于46号文及其他文件)。但同业投资毕竟处于银行表内,日常监管更严,所以我们预计其问题严重程度轻于理财业务。
同业SPV投资的底层资产以自营非标、债券为主,分别影响信用市场和债券市场(同业投资于股市的极少听说,因此对股市的影响可忽略)。但在银行报表上,有两个问题导致想精准划分自营非标与债券数据是极其困难的:
(1)传统同业业务中也藏匿了少量非标。比如,把非标包装成同业存放;
(2)同业投资中非标与债券的数据未有披露。但据了解,SPV投资底层大部分还是非标为主。
在监管推进过程中,同业投资的最终资金投放被控制,会影响信用市场,导致信用风险发生,这一点和信用业务监管类似。同时,同业投资的中间套利链条在拆解过程中,还会影响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可能造成利率波动。
2.1.3.信贷业务
信贷业务是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也是银行向实体投放资金的重要渠道。截止2017年3月末,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11万亿元,其中大部分为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投放的信贷。
46号文及其他监管文件中,对信贷业务提到的主要监管内容包括三方面:
(1)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藏匿不良,借用其他方式把不良“假出表”,低估不良损失,以及通过把信贷包装成同业资产来节约风险资本占用等。
(2)信贷资金投向的合意性:违规投向限制性领域(或行业),包括流向股市等,以及不直接支持实体的信贷资金空转。
(3)信贷业务流程的合规性:授信、放款等流程的违规,以及为竞争业务而放松信贷标准,违规关联交易,或增加收费抬高企业成本,或将信贷包装成小微信贷等。
其中,若监管整改推进,针对第(1)点,将导致银行不良率和资本计提更加真实,资本消耗后,间接制约了银行的信贷投放能力。针对第(2)、(3)点,则是直接制约了银行违规对外投放信贷的能力,将增加实体获取银行信贷的难度和成本,也有可能导致一些企业信用风险暴露。当然,如果监管打击是准确的,那么这些信用风险暴露的企业本身也是限制信贷投放的,并不能理解为“监管加强导致实体受伤”(操作中则很难这么精确)。
因此,监管推进的结果,一是导致银行不良可能进一步暴露,二是会从股市等处抽回违规信贷资金,这两点均对股市有负面影响。此外,信用风险暴露,对债券市场也会有间接影响。
2.1.4.业务小结
当然,上述三大类业务的违规也不是泾渭分明的,比如信贷业务的违规通常借助同业业务、理财业务来实现。除三大业务外,其他方面也有问题,比如存款业务、同业负债等。这些都进一步加大了问题分析的复杂性。
然后,我们以三大业务为重点突破口,尝试测算可能涉及监管问题的业务总量,从而判断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2.2.资金影响测算
市场关注监管对债券市场、信用市场、股票市场的影响。我们基于银行披露的数据,给予大致测算。这一测算分两个步骤,一是先大致掌握各业务向不同金融市场输送资金的金额和路径,二是基于监管要求,了解这些输送的资金中有多少会被监管管制。
首先,我们统计各业务向金融市场(债券市场、信用市场、股票市场)输送资金的情况。其中,股票市场是我们最为关心的。
然后,要统计三类业务可能受监管影响的资金的规模。先从三大业务角度(上图左侧)简要分析,然后再从三个市场的角度(上图右侧)计算金额。
2.2.1.业务角度
(1)理财业务方面,3月末余额是29万亿元。资金运用方面,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一半以上,非标约15%,另有6%左右的权益类(包括一级、二级、优先级,优先级即配资)。此外还购买少量SPV。仅从总量与投向上,很难看出来监管问题,理财业务的监管问题大多出自交易结构、资金空转等问题上,以及协助美化银行的监管指标。
(2)同业业务(除传统同业),以同业投资为主,主要体现为SPV投资,从已披露2016年报的上市公司数据上看,占总资产比例约5.55%。很可惜,银行年报中不使用穿透法,因此无法掌握这些SPV投资中有多少是投向非标(信用市场),另有多少是债券市场,以及股票市场。
另一个算法,则是沿用我们货币分析框架中的方法,因为同业投资是派生M2的,因此可以从M2总量出发,逐步扣减其他M2派生渠道,最终得出同业投资余额,2016年末约为16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约7%。
(3)信贷业务,全行业余额是111万亿元,有少部分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属于此次监管内容,但长期以来一直是监管重点,预计总量不大。其余主要投向实体,其中有监管问题的金额难以测算,主要影响信用市场。
2.2.2.市场角度
然后,重点分析此次监管对三大金融市场的影响。
(1)对股市的影响较为轻微(因此在上图中以虚线表示)。信贷资金违规入市是长期重点监管对象,总量较小。同业业务为股市配资极少。因此,主要影响股市的是理财业务。
理财资金配置权益类,占6%左右,即1.6万亿元,主要来自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的理财产品,业务相对简单,违规现象较少(至少账面上都能做到资产与产品清晰对应)。况且,里面又包含大量的一级权益(非上市股权类或明股实债,其实理应算非标),真正的投资于二级股票市场的更少。经我们调研了解,预计入市总规模在5000亿元左右。而其中,有监管问题(包括文件中所指的多层嵌套、过度杠杆等)的金额就更少了,估计就数百亿元体量。
此外,理财资金配置的二级债券基金、打新基金对股市也有一定影响。近期可能有理财资金赎回部分二级债券基金和打新基金,主要由于自身流动性需求或不看好后市,与监管关系不大。
因此,整体而言,此次监管对股市资金面的直接影响非常小。
(2)对信用市场的影响,则主要取决于信贷业务、同业自营非标、理财非标的监管。其中,非标的监管隐患大于信贷。同业自营非标并没有精确统计,上文已统计同业投资约16万亿元,假设大部分投向非标,即超过10万亿元。再考虑到理财非标余额为4.93万亿元(2017年3月末),则全部表内外非标总额在15万亿元以上。
目前尚无法判断这15万亿元非标中有多少属于违规业务,但即使只有10%,那总量也不少了,因此影响不可小视。但考虑到总额较高,且大多资金是投向实体,我们认为大部分不会进行“一刀切”式的清退处置(只有少部分违规情形较为严重的,会立即清退),而是新老划断,自然到期后整改(不再续做或以合乎监管要求的方式续做)。毫无疑问,很多不合规的业务到期无法续做,使企业资金链断裂,难免会暴露一些信用风险。而非标久期多在1-2年,因此在未来1-2年内,依然可能陆续暴发信用事件。
(3)对债券市场的影响,依然取决于SPV等业务。银行自营或理财资金直接投资于债券的,监管问题较小,大多问题还是发生在通过SPV等委外投资的情况下。同业SPV投资中,少量为债券,约5万亿元以下。理财余额中,约10%为委外,也就是3万亿元左右。按此估计,债券投资达到8万亿元。当然,也并非全部委外SPV均有监管问题。涉嫌多层嵌套、过度杠杆等问题的总量,估计不会超过3万亿元。
但由于债券市场流动性较差,也无法承受“一刀切”式的清理,因此和信用市场一样,料将以新老划断的方式,逐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