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改革”提案上两会:能做空 限超募 罚变脸
IPO制度,如何改?这不仅是让证监会主席头疼的问题,更是关系到1.6亿A股投资者切身利益的大事。
平均50倍的发行市盈率,让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汗颜;一年仅超募资金就高达1278亿元,这已接近整个西欧的年度融资额。只看这两个数据,仿佛A股已是全球最具活力、最欣欣向荣的市场,但看看另外两个数据,就会给人完全相反的印像:2011年上市的新股中,65家公司已经出现业绩变脸,30%的新股跌破发行价,大多数新股上市后都呈现长期下跌走势。
针对新股发行制度暴露的种种弊端,各界对IPO的“讨伐”之声一浪高过一浪。《每日经济新闻》研究院经过深入研究,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立足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制定出一份《关于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建议》,此份建议已经委托全国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在“两会”上提交,截至发稿,此改革建议已被刘汉元成功提交。在这份建议中,有多项制度创新的设计,归纳起来就是9个字:能做空、限超募、罚变脸。
4年前提案已被采纳
委托刘汉元先生提交新股改革提案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08年,《每日经济新闻》研究院就曾设计过一份IPO制度改革提案,委托他在“两会”期间提交,2009年恢复新股发行时,主要建议均被监管层采纳。
2008年设计方案时的情景仍历历在目,《每日经济新闻》研究院院长李伟(微博)回忆当时的市场环境:2008年前的新股发行制度奉行“资本优先”原则,在巨大的新股无风险收益驱使下,一级市场聚集了上万亿元打新资金,形成了机构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不平等,也加剧了财产性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鉴于此,2008年“两会”时,《每日经济新闻》研究院设计了一整套改革方案,包括下调账户申购上限、减少网下配售、股票回拨机制、延长网下配售锁定期等具体措施,委托刘汉元提交“两会”讨论。2009年6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每日经济新闻》研究院的主要建议全部被监管层采纳。从最近3年新规的施行情况来看,一级市场聚集的打新资金大幅减少,中签率成倍提高,中小投资者分享的收益更多了,从建设公平公正资本市场、提升中小投资者申购利益的角度来讲,当时的提案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如果说前一次提案是针对申购环节的小手术,那么这一次的提案就是整个IPO制度的“大改革”,包括新股定价、转融通做空、募集资金定额、限售股解禁、中介机构责任、PE腐败等多个方面。
2012改革方案再呈“两会”
众所周知,股票发行处在市场前端环节,这一环节的不断完善,对健全市场机制意义重大。
IPO重启3年来,虽然新股申购环节的问题得到改善,但还暴露出更多的弊端,例如高发行价和高超募资金就备受市场抨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