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券商“研报门”频发 监管部门拟限制媒体发布
另据了解,券商与上市公司以及购买研报的基金公司之间存在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这不仅成为行业的又一潜规则,也是造成券商研究报告价值低下的重要原因。虽然没有直接的利益往来,但与基金公司一样,上市公司也是券商分析师不敢得罪的群体。一般情况下,分析师要想得到最新资料,最快写出有新意的研究报告,首先要与各大上市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否则,就很难进行调研拿到资料。为了保持这种良性互动,一些研究员在调研时即便发现一些上市公司的问题,也会用隐晦手法规避,或者索性不发研究报告。
有的研究员通过撰写对基金有利的研究报告来诱导散户上当,从而会从基金等机构拿到可观的好处费。A股市场上,投资机构与券商勾结,利用研报拉抬股价吸引散户抬轿的事情屡见不鲜,已经成了一大顽疾,这也是去年以来“研报门”引发多起诉讼的原因所在。一系列“研报门”的出现,表明监管部门对券商研报进行严格管理很有必要。
监管部门拟出新规
券商“研报门”频发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在制定细化的规则,明确研报发布的有关规定。
有媒体报道称,从2011年开始,中国证券业协会就强烈建议券商将投资者明确划分为机构客户与零售客户。研究所提供的研究报告专门为机构服务,而零售客户对研究报告的需求,则由投资顾问来满足。业内人士表示,卖方研究与投资顾问研究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侧重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而后者侧重于股票买卖时点的把握。投资顾问可以给自己服务的个人客户非常明确的买卖建议,但不服务于机构;与此类似,卖方研究员撰写的报告,也不该成为个人客户的投资依据。
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善文也曾在博客中提出,“券商研究报告的受众应该是机构投资者,而普通投资者是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分析师的客户和粉丝主要是可以自主决策、自主承担风险、有专业分析和判断能力的小部分社会人群,而不是芸芸大众。”
针对《研报指引》当中,有关限定研报发布媒体的规定,业界人士评论,这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这是一把“双刃剑”。好的是普通投资者不会受到券商的恶意荼毒,坏的是以后市面上的研报将全部变成过期货,普通投资者很难再免费获得高含金量的研报,大多数散户投资者将被“边缘化”。
另据相关报道,《行为规范》的修订重点则是加强了研究报告的质量控制,用相当大的篇幅规范了分析师的执业操作,提出建立研究报告工作底稿制度,并对审核环节作出细化。目前券商研究所的内部考核机制,大多以数量作为考核标准,研究员为了凑数,很难保证研报质量,低级错误和抄袭时常发生。为此,《行为规范》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要综合考虑研究质量、客户评价、工作量等多种因素,设立发布证券研报相关人员的考核激励标准。
据了解,为了打破上市公司、券商、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市场利益链,新规提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保证研究部门及其人员制作和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干涉和影响。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也不得向本公司有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业务关系的证券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诺,发布对其有利的证券研究报告。
新规还首次明确禁止分析师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有券商表示,《研报指引》和《行为规范》使得研究行业更加规范和严谨,操作更加合理,可以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使行业形象得到提升。
监管与国际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