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强监管强问责”将成常态
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整治金融乱象。针对不良贷款、流动性等风险,银监会已制定7大行动方案,接下来将逐一实施。同时,及时更新监管规制,杜绝“牛栏关猫”。银监会还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问责机制,督促银行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框架
2017年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也是金融业风险防控的关键之年。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银行业重点风险监管将加码,强监管、强问责将成为常态。
“中国银监会已针对风险领域制定了7大行动方案,特别是重点风险领域,接下来将逐一实施。”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说,具体监管文件将于近期下发。
他表示,防范金融风险是监管者的首要使命,今后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补足监管短板,尤其是股东监管短板,及时更新监管规制;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市场乱象,敢于亮剑,勇于“揭盖子”;三是主动参与、自觉服从协调监管,使得银行业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挥最优协同效应。
防风险:
专项行动方案已制定
杨家才表示,银行业已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017年将是强监管年、强问责年。
目前,银监会根据风险领域制定的7大行动方案,实行“一险一策”,突出风险防控的针对性,以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底线,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具体来看,一是严控不良贷款风险;二是严盯流动性风险;三是严管交叉性金融风险;四是严防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五是严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六是严处非法集资风险;七是防范外部冲击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部分金融机构暴露出的股东、公司治理风险将得到重点治理。“从股东、股权入手,看其资质、动机、资金来源。”杨家才说,金融机构资本金必须执行实缴制,一定要有“真金白银”。
他表示,今年将继续研究、弥补监管短板,扎紧制度笼子。银监会将针对各项薄弱环节,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新特征,及时更新监管规制,填补法规空白,推进法规文件的“立改废”进程,杜绝“牛栏关猫”。
此前,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已有序展开。据悉,银监会今年一季度已重点整治了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等十大问题。
治乱象:
一季度行政处罚485件
防范金融风险需要行政处罚“保驾护航”,这也是实现有效监管的制度保障。
“行政处罚是法律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一项重要监管权力和职责,我们始终保持整治金融乱象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银监会法规部主任刘福寿说。
具体来看,2017年一季度,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其中,仅在3月29日,银监会就作出了25件行政处罚决定,针对票据违规操作、掩盖不良、规避监管、乱收费用、滥用通道、违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市场乱象,罚款金额合计4290万元。
据悉,此次共惩处了17家银行业机构,包括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平安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以及作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对手的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机构;同时,对8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含2名机构高管。
“目前,又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正处于行政处罚调查审理程序中。”刘福寿说,对于屡查屡犯、案件频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乱象,银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进一步严厉打击、严肃处理。
同时,银监会还开展了“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整治,即整治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整治不当展业、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从而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
强问责:
“上追两级”双线问责
与“强监管”伴随而来的是“强问责”。刘福寿表示,银监会将坚持双线问责,强化高管责任,同时严格处罚标准,加大罚没力度。
在问责方面,首先,坚持“一案三问”,如有案件发生,要坚决问责经办人、相关人和负责人;其次,坚持“一险三问”,如果造成风险,要严格惩处业务发起人、业务审批人和机构负责人;最后,对于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坚持“一损三问”,即问责销售人、代销机构、代销机构负责人。
同时,坚持“上追两级”,推行“双线问责”,情节严重的,坚决顶格处罚。
“推动建立银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被机构开除的责任人员,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防止高管带病流动、提拔。”刘福寿说。
此外,银监会还将严格处罚标准,加大罚没力度。对于各类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既要处以罚款,也要没收违法所得。落实“穿透原则”,坚持“过罚相当”,坚决避免监管套利,杜绝金融机构从违规行为中获利。
刘福寿表示,银监会也将持续跟踪整改进度,对于屡查屡犯的机构,从严从重处罚,督促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框架,切实履行好风险防控第一责任。(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郭子源)
短评:监管要敢于“揭盖子”
一日之内作出25件行政处罚、惩处17家银行业机构,中国银监会的监管处罚行动凸显了监管的震慑力。面对当下金融市场部分领域隐匿的乱象,监管处罚要敢于“揭盖子”,敢于“硬碰硬”,既要筑好制度篱笆,又要强化巡逻人员的责任担当,让监管部门成为金融市场的看门人和守夜人。
众所周知,银行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风险具有复杂性、隐匿性和传染性,因此监管部门要增强“同风险赛跑”意识,跑在风险前面、赢得主动,根据市场最新变化完善制度“篱笆”。
有了篱笆,更要有执行监管处罚的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因此,要强化监管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让巡逻、值班的震慑力得到充分彰显,让整治金融乱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为此,银监会已对监管处罚工作组织架构作出改革,调整行政处罚流程,形成了调查、审理、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机制,以提升处罚专业性、提高监管透明度。此外,实行罚管挂钩,将处罚结果与市场准入、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相结合,强化处罚的震慑效应。接下来,银监会还将开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花样翻新的利益输送、重大经营管理信息隐瞒不报等不良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处罚的最终目的是“以罚促改”。为此,监管部门在“揭盖子”后,还应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风险管理框架,履行好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作者: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