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媒体聚焦中国人寿助力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新农合异地结算加速度 破异地就医难“魔咒”
新华网北京9月8日电(记者 朱军平)
9月4日,家在安徽的己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在老家办的新农合还能在北京享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
这位64岁的早期食管癌患者,8月24日入住国内最早实施消化道早期癌内镜治疗的单位之一——北京协和医院消化内科。该患者住院费用总计22000余元,按照就医地报销范围、参合地报销比例计算,报销后花费12000余元,实际补偿比例接近45%。
事实上,己女士只是享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的一个缩影,在国家出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的重要举措下,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速度以及服务人群的数量将逐步攀升,困扰人们多年的异地就医难“魔咒”将被打破。
惠民新政
一直以来,异地就医人员医保报销周期长、垫资负担重、往返奔波劳累等成为社会难题。
为贯彻国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的要求,2016年6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先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国卫基层发〔2016〕23号)、《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的补充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26号)等文件,积极推进新农合异地结报工作,鼓励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工作,由商业保险机构先行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垫付资金。
此后,为了贯彻上述要求,规范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流程,国家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操作规范(试行)》。
《操作规范》从入院登记服务管理、住院医疗服务管理、出院结报窗口服务、信息系统支持、垫付资金申请、联网结报协议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在出院结报窗口服务方面,《操作规范》第十八条提到参合患者因参加商业保险或享受民政医疗救助,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出院结算发票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但不负责盖章。
此外,在垫付资金申请方面,《操作规范》提到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签约的医疗机构,每月5日前,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申请回款,由协议保险公司每月15日向医疗机构拨付上月垫付资金。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的实施,实实在在的解决了人们异地工作、生活的现实问题,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惠民工程。”有业内人士称。
海南获赞
“海南省新农合异地联网结算政策的推出,我就不用回家治疗了。”9月5日,在海口市人民医院,彝族患者阿尔五足说道。这位来自川凉山自治州的患者,因患药物性的低钾血症到海口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总费用2588.52元,新农合报销640.33元,自付1948.19元。
“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近期务必完成的医改重点任务之一,也是改善群众就医感受的重要举措。”海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早在2009年,海南省就推出了新农合全省统一报销政策,并统一使用一个结算平台,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医保报销费用,实现了农村居民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全省每名参合农民平均每年受益从2009年的0.91次提高到2016年的2.45次。
据了解,自2017年3月22日起,陕西、安徽、贵州、四川、辽宁等省首例新农合患者陆续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儋州西部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海南省肿瘤医院实现联网结算。4月7日,海南省首例参合患者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实现跨省结算。截至8月31日,海南省联网医疗机构为87例省外患者提供联网结算服务,总费用121.99万元,新农合基金补偿45.72万元,实际补偿比37.48%,为患者平均垫付5255元;省外联网医疗机构为137例我省患者提供联网结算服务,总费用564.94万元,新农合基金补偿252.77万元,实际补偿比44.74%,为患者平均垫付1.85万元。同时,海南省参合患者转诊申请由医疗机构提交,到经办审核回复时间为0.56天,网上转诊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实现了患者转诊“数据网上走,百姓少跑腿”。
此外,按照《海南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中建立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机制和落实一站式服务的要求,省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以全省新农合结算平台为统一结算平台,已完成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系统衔接的升级改造。新系统联接8个市县的商业补充保险和4个市县的医疗兜底保障资金,逐步实现了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的一站式结算。
“海南省新农合异地联网结算政策确实满足了我们异地就医的迫切需求,看病、费用报销都很方便。”一位患者表示。
国寿助力
“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不仅解决了看病群众的后顾之忧,还减轻了医院垫资压力。”中国人寿保险事业部、健康保险业务管理处经理冯鹏程告诉记者。
2016年以来,中国人寿积极与国家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合作开展跨省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助推参合农民实现异地就医结算。据介绍,为确保跨省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人寿充分发挥出省级经办作用。通过联通外省医院与海南省经办机构,建立起“资金通”,缩短回款时间,解决医院垫付后资金回笼的压力,实现了“医院先垫付,群众少负担”。同时,开设银行专用账户,用于参合患者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垫付资金的周转,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中国人寿在接收到垫付医院提交的跨省就医结算垫付资金回款申请后,及时向联网医疗机构拨付垫付资金回款,再由海南省各市县合管办向中国人寿支付垫付款项。
自2015年10月起,中国人寿承办了海南省大病保险业务,按照服务协议的要求,及时配备了专兼职管理和服务人员38人。2016年起,已与海南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大病保险联网结算,并探索开展跨省联网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