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食品政出多门 业界人士呼吁问题食品全过程控制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药品建立了涵盖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制度。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便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规定。根据该法,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还制定了29个规章,其中包括《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一位药监系统人士指出,药品的生产、使用和流通都在药监部门的管理之下,下架后不存在谁来处理,就是药监局的事。下架后对药品走向进行追踪,直至销毁,都有一个严密的监管过程。
【办法】
问题食品退市可否参照药品实行过程控制?
目前,食品生产企业从准入,到生产加工,再到进入市场流通,有不同的部门在进行监管,而且,对于不同的食品和食品加工也面临不同部门的监管。在环节如此繁多的监管下,为何食品安全仍是问题不断?业内人士称,这正是因为对于食品的监管目前实施的是分段管理,这就涉及生产和流通监管部门与部门之间怎么去衔接,就很可能造成段与段之间衔接不到位。比如,当问题食品出现需要下架时是工商部门负责,但是下架以后回到厂里,归负责生产环节管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如果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工作没有有效衔接,就会造成下架的问题食品监管上的真空。
所以,一位业内人士建议,食品可以向药品学习,变多龙“治水”为专龙“治水”,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生产加工,流通及退市的过程进行控制管理,而不是在安全问题发生以后到处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