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电视购物广告行业乱象:暴利驱生缺德买卖
地方电视台:生存和守法的博弈
一位在江苏省某地方电视台工作多年的广告部主任张先生向记者解释了地方电视台的“苦衷”:大品牌一般都不喜欢在地方台投放广告,而这些自负盈亏的地方台,主要的收入就是靠广告。常常有将近70%的广告时间填不满。
“与其让这些时间闲置着,还不如干脆赌一把,先赚钱再说。很多时候即使因为广告违法被查处了,但罚款的数额和巨额的广告费比起来也是九牛一毛。”张主任向记者介绍,“曾经有一个电视购物公司一次性就给我们台交了一年9000万元的广告费,只要我们每天轰炸式地播出他们的广告10分钟就行了,电视台每年的收入也就一两个亿,这样的大客户自然不能错过。”
在这些广告主们巨额广告费的诱惑下,一般的地级电视台都会同意播出这些电视购物节目,也正因此,二三线城市历来都是这类电视购物节目获利的主战场。“很多广告都是一锤子买卖,一次性播一个月,等钱都骗得差不多了就撤走,到时候这些消费者按着产品包装盒上的地址找到生产厂家的时候大多数都找不到了。”张主任说。
张主任介绍,2011年,仅通过电视直销的方式出售的减肥产品的销售额就高达700亿元,而且这个数字还在呈增长势头,而这些产品的成本普遍不到定价的十分之一。这个产业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除了电视购物公司暴利驱动的内因之外,还得益于各大媒体的大力推动。
为何这些地方台明知这些电视购物节目涉及虚假宣传,是违法的,还去铤而走险?中国广告协会法律事务咨询部一位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很多地方电视台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他们的压力很大。对于他们,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在生存和守法之间选择,你肯定会选择生存。”
消费者:维权困难常认倒霉
天津市的消费者刘女士,在某卫视频道看到了一款名为“××瘦”的减肥产品,广告中声称15天就可以减掉20斤,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刘女士买了三个疗程的药。然而,在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效果并没有宣传中那么明显,而且,一瓶99元的产品喷两下就见底了。无奈之下,刘女士打通了销售员的电话,得到的回复是:使用的量不够,需要继续购买几个疗程。一位在淘宝网上代理这款减肥产品的店家向记者透露,这款售价99元的减肥产品实际价格只有25元。
同样,河北省的张先生也遇到过类似问题,他购买的是一款声称可以免费上网的电脑,只要299元,然而买到家之后根本不能上网,他打电话给客服,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只要处于无线WiFi的环境下就可以免费上网。”这个答复令张先生哭笑不得。
像刘女士和张先生这类的情况,在消费者协会的投诉记录中非常普遍。这些消费者在经受了夸张的直销节目的轮番轰炸之后,禁不住诱惑购买了产品,却发现和节目中所描述的情况严重不符。当消费者意识到自己上当了的时候,想要投诉,才发现,手中除了电话号码和汇款单外并无有力证据——销售商一般不会提供正规的发票,并往往在退货的渠道中设置了重重阻碍。此外,由于电视购物常常是生产地在一个地方,销售商在另外一个地方,而物流公司又是另外一个城市的,客服电话更是打一枪换个地方,出现问题之后,光是投诉,就需要辗转很多地方,如果涉及食品类产品的检验,费用就更高。许多消费者只得认倒霉,这就给电视购物公司留下了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