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流通业生变:工商总局变更营业执照登记方式
与此同时,汽车经销商之间的兼并重组将会更快更广,注重品牌建设的经销商将获益,而竞争力偏弱的经销商的生存将更加艰难,汽车经销商集团化趋势则会进一步加强。经销商只有不断强化自身品牌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才能留住客户,不被淘汰兼并。
自主品牌或再受挫
“如果你是一个销售业绩不好的汽车品牌,如果不能再依靠品牌授权来制约经销商,你们咋办?如果大批经销商们因为持续亏损,或者有其他更好的汽车品牌伸出橄榄枝,你们咋办?如果短期内,某些区域的经销商大规模反水,你们咋办?是迅速建新店,还是和其他汽车品牌搭伙共用一个经销商?或者另寻他路?”
《公告》发布后,有媒体作出如上发问。
吉利某4S店负责人表示,相比强势品牌,这一新政对于实力较弱的品牌而言影响更大,未来的生存环境将更加困难。“对于强势品牌来说,利润仍然很高,希望加盟的经销商大有人在,厂家对经销商仍有挑选和提要求的权力。”而对于实力较弱的自主品牌来说,如果经销商卖车不挣钱的话,他们很有可能转向其他品牌的怀抱。
面对经销商可能会出现的倒戈,自主品牌整车厂的压力也会进一步增大,对于经销商的话语权也将随之降低。缺少了经销商的支持,原本已经不堪重负的自主品牌将面临更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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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相关条例
《办法》第三条明确了汽车供应商、汽车品牌经销商及汽车总经销商的定义。汽车供应商是指为汽车品牌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企业,包括汽车生产企业、汽车总经销商。汽车品牌经销商是指经汽车供应商授权,按汽车品牌销售方式从事汽车销售和服务活动的企业。汽车总经销商是指经境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在境内建立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从事汽车分销活动的企业。
《办法》第十五条指出,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连锁经营应当取得汽车供应商授权。
《办法》第二十一条指出,汽车供应商应当与汽车品牌经销商签订授权经营合同。
《办法》第二十四条指出,汽车供应商不得干预汽车品牌经销商在授权经营合同之外的施工、设备购置及经营活动,不得强行规定经销数量及进行品牌搭售。
《办法》第二十七条指出,汽车品牌经销商必须在经营场所的突出位置设置汽车供应商授权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授权品牌汽车的经营。
3 车企管控将弱化?
【点赞者】 车商自主权增加
少数经销商认为,经营范围扩大后,跟厂家谈判时的话语权将会大大提高。“这意味着未来汽车企业对经销商的管控会弱化,经销商的弱势地位也将随之改变。”广汽本田一经销商表示。
目前虽然4S店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但经销商需获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获取经营资格,因此不得不严重依赖厂商及总经销商。
未来,如果一家小型汽车经销商可以同时销售两个及以上品牌,该经销商即可根据不同汽车品牌的市场需求、盈利状况,来调配自己的资源,选择在哪个品牌投入更多资源,并忽视或舍弃另外一家,这也就意味着经销商拥有了更多自主权。此时,厂商的主导地位会随之减弱,会面临“被选择”和“被淘汰”。
【冷静派】 厂商控权不会少
多数受访经销商则认为,面对拥有产品及技术资源的主机厂,自身的话语权很难提高,现有主机厂和经销商的关系暂时不会发生改变。“资源配置还掌握在主机厂以及总经销商手中,厂家对于货源的提供与否、数量多少,拥有绝对控制权。”上述广汽本田经销商表示。
有业内人士认为,《公告》只是简化了工商备案的行政手续,取消了对汽车经销商经营范围中品牌的限制,并未提及汽车制造商的“授权”问题。若未来汽车制造商“授权”问题仍未变更,汽车销售服务的主导权将依然掌握在主机厂手中。
此外,工商总局在《公告》中表示,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对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备案条件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将在9月份最后一批备案名单中公布。对此,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内外多数汽车品牌均已进入中国市场,网络布局也已基本完成,也就意味着《公告》对已经备案的总经销商影响不大。
■ 企业观点
“自主品牌希望看到变化”
从行业的角度,这个政策的出台应该是利好的,会让市场竞争更充分,是加速优胜劣汰的过程。做好准备的企业会收到好处,迷迷糊糊的企业搞不好就玩死了。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自主品牌作为赶超者会出现机会,市场要是一直稳定不变,市场的跟随者理论上是永远没有机会的。所以自主品牌要是自身底子打好了,是希望看到这些市场变化的。
——奇瑞公关传播部负责人万锐
“三年内销售格局不会改变”
从大方向看,这个政策还是利好的,会促进行业内的竞争,我们作为企业也支持这样的政策出台。但是,不要期望短期内这会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三年内,现在的销售格局依然不会改变。从整车厂的角度来看,任何经销商想要卖我的车,必须要获得我的授权,出于对品牌的保护和品牌认知的需要,整车厂是绝对不允许自己的产品和竞争车型摆在同一个展厅内的。汽车行业跟其他行业有很大的不同,在汽车行业要出现像家乐福那样的大卖场是不现实的。
——要求匿名的某企业高层
“加快推动优胜劣汰”
《公告》会加快汽车经销领域的优胜劣汰,资金充裕能力强的汽车销售集团用更短的时间就可以获得更多汽车品牌的经销权,同时打压该品牌原有实力薄弱的汽车经销商,退市或兼并重组就在所难免。由于《公告》的出台,市场门槛变低,进入市场的经销商数量会变多,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对消费者来说,选择渠道将逐渐增多,经销商竞争更激烈了,优惠幅度也就会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