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忽悠,付款前要注明商家违约责任
日前,“第一家居”维权热线接到的维权事件中,家具行业占据前列,而其中多涉及到家具行业依然没有“三包”条款,这是导致家具投诉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很多家具厂商表示,他们均表示家具企业(商家)有自己的三包规定,大多卖场也都表示有类似“三包”的政策,但执行力能否与品牌信誉度有很大关系。下面我们剖析一些案例,大家一起提高一下维权意识。□记者 熊维维
案例一
货不对板 退货成难题
去年底,李小姐在在某家具城购买了一套沙发,收到货后发现货不对板,其送来的沙发根本就是两套不同的沙发合成的。李小姐当即要求换货或者退货,商家不同意。后在多方协调干预之下,商家才为李小姐更换沙发。
上个月,黄先生购买了一套伸缩式实木家具,但送货后发现货不对板。当时黄先生选购的是齿轮式伸缩,而送来的货品为导轨式伸缩,价格低很多。黄先生多次要求更换遭拒,经过多次调解,商家才愿意将价格调底200元,黄先生无奈接受。
这还都算有了解决。季小姐买家具买了一肚子气现在还无法解决。去年10月,季小姐购买一套布艺沙发,售价14000元。去年12月商家送来货品,季小姐发现沙发的布是旧布,且存在褪色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遭拒绝。多次调解协商,季小姐坚持要求退货,商家不接受,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调解,现在只能走仲裁的渠道,如果仲裁不能解决问题,可能闹上法庭。
剖析
货不对板或者以次充好,是家具投诉最多的问题,比如甲醛超标、皮革颜色差异明显等。因为买家具大多只能看样品订货,所以送来的货品与样品不符是难免的事,有时消费者收到货打开包就有色差、磕碰、裂痕等质量问题。
当消费者要求退换时,商家会以每批次的货品总有差异为由开脱责任,或以商家自己的“三包”程序为由,实行修、换、退顺序。消费者如果想退换就得先修两次,退货还得由质检部门按家具“三包”规定出证明。
支招
家电商品的“三包”实行7天内可退、15天内可换的规定,但家具没有。记者查看了北京、上海等地的家具“三包”规定,都得先执行修、换、退顺序。记者建议,整个家具行业应该按照其他行业的“三包”规定,在 “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应当予以退货。
案例二
订金易交 违约金难拿
去年5月,罗先生订购了一套沙发,总价15000元,先付了5000元订金。但12月中旬收货后,发现该套沙发尺寸不合,遂向商家要求更换等价的其他家具,但商家回复称其要付完全价15000元才可以,罗先生不同意,要求商家退回5000元订金,或更换其他等值货物。经多方调解,最终投诉双方达成一致,投诉人可使用订金在店中消费,不需再补余款。
倪小姐于去年7月定做了一个5500元的衣柜,付了50%的定金,合同注明安装日期为7月31日,但该店于7月29日致电倪小姐,称衣柜还没开始做,要推到8月20日才可以安装,或者改为另一品牌的衣柜,可以在8月15日送货,但只能便宜700元,或者可以全额退款并赔偿300元。倪小姐不同意,因为该衣柜是于8月2日结婚时婚房里用的,要求该店按定金金额加倍赔偿。
剖析
参考国家“三包”政策以及其他省市家具行业的“三包”规定:如消费者违约、要求取消订货时,应扣缴所订家具总额的1%~5%的违约金。而在实际消费中,个别商家往往以之后出台的《合同法》为依据不退定金,或者按总价值的20%收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