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瑞通奇瑞汽车4S店频遭投诉 记者采访被指闹事
原思宗律师分析,“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退款。不过现在很多汽车经销商往往把“订金”写成“定金”,这点不利于消费者维权。同样,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汽车4S店开给消费者的多是预付款、押金之类的收据,这种凭据从道理上来说,因为没有“定金”的隐形合同约定,应该是给消费者原额退款的。
原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买车前要慎交订金,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购车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以免承担违约责任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此事,记者将继续给予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