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三年两遭客户维权 风控亡羊后补不牢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信建投遭客户举报,理财规划师不仅违规代客买卖股票,而且还通过设定不合理的交易费率,借助高频交易恶意赚取客户交易佣金,造成客户账户高达几十万的损失。律师认为,证券经营机构应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通过技术手段有效防范从业人员代客理财;并且应当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规从事代客理财的人员严肃处理。
“风控决定生死存亡”,券商应该提升合规风控管理水平,包括业务内部自查、全面收缩高风险业务、调整合规风控组织架构等举措。然而,中国经济网梳理发现,三年来,中信建投两遭客户维权,风控问题仍补不牢。
2014年,备受关注的“11超日债”违约事件在发酵,承销商中信建投遭遇投资者的维权,维权者拉着“非赔不可”等横幅与中信建投针锋相对。此外投资者谴责中信建投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以及履行受托人职责时的不尽职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经济网发邮件采访中信建投,截至发稿未予回复。
最新的消息显示,6月27日中信建投的H股上市启动会在北京召开,这意味着,中信建投的资本市场进程或将得到推进。该公司的业务格局比较鲜明,其投行业务收入排名行业第二,但经纪业务收入仅排名第十,融资类业务和资管业务收入排名未能进入前十名。
在中信建投证券的2015年年报中,其表示,“公司收入与盈利创历史最好水平;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运作效率,比照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标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
客户投诉中信证券 违规代客炒股、为赚佣金高频操作
据环球网报道,有投资者举报称,中信建投华灵路营业部理财规划师不仅违规代客操作股票交易,而且通过设置远高于市场合理水平的交易费率,再加上高频操作的方式,造成客户账户高达几十万的损失。
据悉,2015年12月29日,该投资者在中信建投华灵路营业部开户,并在营业部的二楼与理财规划师钟某签订了资产管理协议,约定由钟某代为操作股票交易并于每个月的18日发送邮件向投资人汇报当月的盈亏状况。但是来自理财规划师的“专家操作”不仅未能给该投资人带来预期中的高收益,相反却令该投资人深陷难以承受的亏损。
业内人士表示,券商从业人员代客操作股票交易是被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在以往案例中就不乏这样的违规操作案例,不仅客户(投资者)方面蒙受了损失,相关的责任人和证券营业部也都将承担赔偿责任。
据举报材料称,该投资者在开户时被告知的佣金比率仅为万分之三,但是在钟某的催促下并未详细查阅合同条款便签了字,而在后续的沟通中才发现合同中标明的交易费率高达万分之十七。该投资人称,“这么的交易费率中信方并未提前告知。自己完全不知情。”而从行业情况来看,在当时股市低迷的环境下,各大券商纷纷下调了交易费率至万分之二点五,而万分之十七的费率缺乏行业依据。该投资人称,直到今年2月16日,钟某才将该投资人的账户交易费率下调到了万分之三的合理范围。
不仅如此,从该投资人出具的交割单数据中可以看到,钟某在实际操纵该投资者的投资账户时,采取了高频交易的方式,甚至多次出现典型的日内交易。
律师建言称:首先,应充分认识监管部门和证券经营机构风险提示的重要意义,对自己签订的合同负责,切勿轻信从业人员的口头承诺,更不能轻信从业人员的投资能力而参与违规代客理财中。其次,证券从业人员应加强自我约束,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珍惜个人名誉,切实提升合规意识,规范从业行为。第三,证券经营机构应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通过技术手段有效防范从业人员代客理财;并且应当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规从事代客理财的人员严肃处理。
中信证券曾身陷“超日债”事件 投资者谴责其欺诈、不尽职行为
2014年的3月4日无疑是中国债券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天,*ST超日公告称,公司募集的10亿元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支付,8980万元的利息只能兑付400万元,这成为国内债市的首例“实质性违约”。
部分债民认为,中信建投是超日债的保荐人,而超日债发行上市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属“违规上市”,中信建投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承销商中信建投遭债民维权抗议,并质疑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矛盾的焦点在于若以*ST超日2008~2010年财务数据计算,其符合深交所上述债券上市条件,但以2009~2011年财务数据计算,则达不到债券发行条件。
5月份,中信建投上海分公司的办公地点杨浦区昆明路518号16楼,一度被“11超日债”的四五十位持有者静坐维权。而6月14日,在上海文化广场举办的主题为 “非赚不可”的雪球嘉年华活动中,中信建投作为活动协办单位,引来了众多“11超日债”投资者的抗议,维权者拉着“非赔不可”等横幅与中信建投针锋相对。中信建投随后表示将每周公告最新进展,并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据新京报报道,经过讨论,债民们达成了五点共识:谴责中信建投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以及履行受托人职责时的不尽职行为;请求证监会调查处理;要求中信建投对11超日债的本息先行垫付;要求中信建投设立11超日债的债权人保护基金;要求中信建投公开11超日债保荐发行过程中的工作底稿。
对于违规上市的指责,中信建投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11超日债”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不存在违规、欺诈发行。
据悉,10月8日晚间,中信建投发布临时公告,公告称中信建投作为“超日太阳”公开发行“11超日债”的受托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单位为“11超日债”提供的保证担保,按照管理人测算,如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获得执行、相关单位履行保证担保责任,“11超日债”本息将全额受偿。
中信建投拟在香港IPO 投行业务是卖点
官网显示,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于2005 年11 月2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公司注册于北京,注册资本61 亿元,在全国30 个省、市、自治区设有224 家营业网点,并设有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 家子公司。公司拥有360 余万客户,客户资产规模近8000 亿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6月27日中信建投的H股上市启动会于在北京召开,这意味着,中信建投的资本市场进程或将得到推进;不过截稿前,中信建投证券有关人士并未对该事项予以置评。
近年来东方证券、国信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申万宏源等券商的上市,让未上市的一线证券公司数量愈来愈少,彼时仅剩齐鲁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尚未跻身资本市场。而在今年3月份,股改更名为“中泰证券”的原齐鲁证券所报送的IPO申报稿已在证监会官网进行了预披露,而尚无明确上市信息的就仅剩中信建投一家,而此次中信建投拟推H股上市,意味着国内的一线证券公司将全部亮相于资本市场。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市流程的高效可能成为中信建投证券选择H股作为上市场地的原因之一。“IPO排队还很长,但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本金对于券商确实有很大的意义,所以抢先在H股上市可能是中信建投这样选择的原因之一。”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分析师表示,“但未来条件成熟,建投可以选择现在H股挂牌,然后再在A股进行挂牌。”
证券时报分析认为,中信建投证券的业务格局比较鲜明。其投行业务收入排名行业第2,但经纪业务收入仅排名第10,融资类业务和资管业务收入排名未能进入前10名。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强劲的投行业务将是中信建投证券最大的卖点。
相比强劲的投行业务,中信建投其他业务相对较弱。比如,2015年,该公司代理买卖业务净收入为82.37亿元,排名行业第10;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为6.58亿元,排名行业第12;融资类业务净收入为33.26亿元,行业排名第13。
中信建投2015年年报显示,2015 年,该公司的主要融资渠道包括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永续次级债券及收益凭证等债务融资工具、转融资及向金融机构借入信用借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