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部门:创建放心消费环境 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2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提升消费品和服务质量,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意见》明确了,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明确到2020年达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国、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等目标。
《意见》提出,要全面提升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以及服务领域服务质量。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责任清晰的主体责任机制、自我管理的行业自律机制、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以及高效便捷的政府监管机制。要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涵盖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旅游行业、食品药品行业、信息消费行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