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套深 又有人遭遇“理财变保险”
城套深 又有人遭遇“理财变保险”
别担心 五招教你防止理财变保险
这几天,小编被一则“女子投资840万买理财却变保险 想取回得活到108岁”的新闻刷屏了。
去银行存钱,结果变成了保险;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果也是保险……事实上,近年来“存款变保险”“理财变保险”的投诉屡见不鲜。相关监管部门曾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出台整治方案,虽然减少了此类案件的发生,但是银保产品依然是消费者投诉“重灾区”。小编再次提醒各位,不管是存款、买理财还是买保险,都需要长点心眼,毕竟投在里面的都是自己的血汗钱,一定要为自己的钱负责任。
案例回放:
840万买理财却买了终身保险
哈尔滨市民朱某和她的家人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总共投资了840万元,最后却成了保险。被告知购买的是终身寿险,需身故或活到108岁才能取出本金。
调查显示,朱某在一次去银行办理业务时,了解到一款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朱某说自己当时想要买理财产品,被银行的工作人员推荐购买一款保险产品,五年期满后本金和利息都能取回,比银行利息高很多。朱某和家人购买了840万元的百年人寿保险产品。
2018年,朱某再次缴费咨询时被告知,该保险产品并非5年到期,而是身故后才能取回本金。保险单后面印有1-71年的现金价值表,也就是说朱某现年37岁,需要到108岁才能取回本金,而且利息远远低于银行的活期利率。
事后,朱某表示,当初完全是工作人员介绍,她在信赖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才会买的,如果如实告知产品信息,她绝对不会买。
关键是,当初给她介绍并购买产品的并非是银行工作人员,而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而且两个人一个电话停机,一个是空号。银行的负责人表示自己是今年才调来的,之前的事并不清楚,保险公司告知原先卖保险的两个员工均已离职。
市场分析:
银保渠道“销售误导”问题严重
事实上,朱某的遭遇不是个案,据原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百年人寿的退保情况不容乐观。2009年,百年人寿退保金仅为15.09万元,但在2011年退保金额即突破2亿元,达到2.63亿元;在2015年突破50亿元。2017年,百年人寿退保金再次大幅增长,达到104.51亿元,较2016年同比增长57.61%。
除了百年人寿,多家保险公司也曾出现过银保渠道使用违规宣传材料、将银保产品包装成银行理财等问题。
例如,2014年1月,辽宁保监局接到保险消费者投诉,反映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存在违规宣传问题。经核实,相关违规宣传资料存在“每年存一万”“支取”“本息”等混淆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的表述,且部分宣传资料载有保险产品年化利率不低于4.4%的书面承诺,相关违规宣传资料系由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员工周某自行制作。
2014年12月,消费者反映新华保险有将保险产品混淆为银行理财产品、夸大收益等误导行为。调查发现,2014年1月和9月,新华人寿邢台中心支公司在支行网点大厅电子展示板上写有“固定收益有保障厚惠有期有盼头资金灵活提前见利…惠福宝年金保险收益高达4.15%”等内容。保单上还加盖银行的印章,使消费者误以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
在银行怎么会买到保险产品?这是很多人不理解的地方。其实,多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银保部,这个部门培训的销售人员去银行驻点,都配备着和所驻点银行相似的工作服,并且打着统一的标牌:客户经理。但他们销售的不是理财产品,而是保险产品,最后“存单”变“保单”。如果没有仔细辨别,客户很容易弄混淆。
监管出击:
银保监会提示三种误导销售行为
针对“银保乱象”,监管部门其实出台了多项管理方法。早在2013年11月,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发到银监分局、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部分保险公司。意见稿最引人关注的是对“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有所松动,在满足相关规定时,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只是不能与银行员工“撞衫”。
随后,原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2014年4月1日起,保险公司人员禁止驻点销售,进一步规范银保销售,“存单”变“保单”的保险消费误导现象或将被扭转。同时,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由之前的10天延长至15天。
今年5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为消费者提示了以下三种误导销售行为:
1、混淆产品类型。以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将保险产品宣传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机构共同开发的产品等,没有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所推荐产品是保险产品。
2、夸大产品收益。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或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等,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等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3、隐瞒产品情况。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比如隐瞒保险产品的除外责任,提前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费用扣除情况,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等。
业内人士表示,因前些年银保渠道被曝存“销售误导”问题严重,之后原保监会多次下文禁止保险公司人员进入银行销售保险产品,各保险公司的银保渠道销售才萎缩。
小编支招:
五招教消费者防范销售误导
针对银保产品销售误导行为,银保监会给消费者支了五招,以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1、确认销售资质。建议消费者根据专区内公示信息,判断销售人员是否为银行工作人员及是否具备代销保险业务相应资格。若销售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消费者应拒绝购买,并可根据公示的咨询举报电话举报。
2、了解产品信息。建议消费者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在抄写风险提示及签字确认前仔细阅读产品销售文件,充分了解产品关键信息,认真评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签字确认。如遇到强制搭售、劝诱误导或虚假夸大等不当推荐行为,应保持警惕,有权拒绝购买或进行投诉举报。
3、积极配合“双录”。根据规定,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商业银行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应在取得消费者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方式予以记录。建议消费者积极配合“双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认真对待回访。根据规定,消费者购买合同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建议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回答回访问题,如不了解保险条款相关内容等,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
5、重视犹豫期权益。根据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建议消费者在犹豫期内认真考虑所购买保险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如对产品不满意的,应在犹豫期内退保,避免产生损失。
小编提醒:
不管是“存款变保险”还是“理财变保险”,市民遭遇这些套路时,很多时候都是被工作人员宣称的“高收益”所打动。小编想告诉大家的是,无论做何种投资,千万不要只关注收益,特别是避免存单变保单,就一定不要只看收益。
我们在银行进行理财时,首先要瞪大眼睛看清签订的合同是保险合同还是银行理财或者是存款,不要只听收益一说。因为,在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并非是银行的产品,银行只是扮演了一种代销售或者是提供销售地点的角色。市民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分清,并且,保险产品的本质仍是保障,和银行存款及银行理财没有可比性。
(图片来源:东方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