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值“蒸发”谁之过 外资理财产品巨亏纠纷不断
他告诉记者,在发现余值不见后曾致电法官,法官回复称,这是不用写在判决书中的基本常识,而且渣打银行的律师也曾在近期专门致电诉讼案件承办法官予以确认。不过记者并未获得法官电话,也未能与渣打的律师取得联系。渣打银行对于此事的一份声明中称“对所谓余值的主张,已超越了生效判决内容,于法无据。”“就合同和判决内容的相关争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远忠律师认为,宋文洲和渣打银行签订的合同已经没有办法履行,需要解除,合同解除以后应当把剩余资产还给宋文洲。“合同解除要返还原物,没有办法返还的要赔偿。”双方的僵持仍然在进一步升级。在4月12日宋文洲给渣打银行去函后,4月17日渣打银行回复宋称:“对于您通过宋文英女士口头提出的索要QDIISN08017E(CNY)及QDIISN08012E(CNY)理财产品项下所谓余值的要求,我行已于3月27日通过电话口头明确答复宋文英女士,表示我行在该两款理财计划项下对您已不具有任何给付义务 ”。18日宋文洲再次致函渣打表示不能接受,并已将该事投诉至渣打总部,但尚未收到回复。
4月19日,渣打银行给记者的回复依然如前,但宋文洲称,渣打银行已经在寻找私了途径。
管理制度之乱
宋文洲表示,这件事让他不再相信外资银行,虽然以前认为他们是国际大银行,但发现国内和国外服务水准相差太多。在案件频发、客户不满背后折射出外资银行的管理掣肘。
宋文洲回忆称,当他签署理财产品协议时,中关村支行的支行行长和当初他开户时的支行行长已经不是同一个人,现在的支行行长又有更换。而现在的客户经理也早已不是当初邀请他开户的客户经理。
外资银行的跳槽频率普遍高于中资银行。负责银行业招聘的罗迈国际(RMG)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曹迪估计,外资银行人员的流动率大约在20%-30%,而询问100位中资银行的员工,仅有5-6个员工表示愿意移动。
“外资银行的跳槽率比中资银行高。而渣打银行的文化较为激进,主要看业绩,不管员工用什么样的目的来达到。”另一位银行业招聘顾问称,在这种文化下,招聘不论背景,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人磨合后留下,但离职的人也不少。
这种人员流动既包括上层领导也包括下层员工。“这种流动必然会对客户带来影响。”该招聘顾问向记者描述其中的逻辑: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中有很多高风险产品,如果客户没有好的收益会抱怨理财经理,理财经理不开心,有合适的机会就会离职。而下一任客户经理根本不了解客户和当时的情况,就会推脱,或者告诉客户本来就是高风险高收益产品。此时问题虽没有解决,但客户已经觉得精疲力竭了。
“这是所有外资银行的通病,因为中资银行的客户经理不会跳槽如此频繁。”她认为。
一位前渣打银行高管表示,“所以客户告银行的案件特别多。”
外资银行的另一个陷阱是,讲究法律和合规,所以强调客户经理无论客户是否理解,一定让客户签署对银行有利的条款,以避免出事后的责任。他认为,因为客户经理非常年轻,对产品理解不了很容易造成错误销售,如果客户走了,就将是损失一大资金,所以要不计一切代价稳住客户。
外资银行的客户经理压力大,进一步增加了服务水准较差的可能性。“如果6个月内做不出业绩,随时可能走人。所以你去外资银行理财,客户经理可能会先让你做一个五年期定存。”前述渣打银行高管说,客户经理想的都是怎么卖产品,很难为客户服务。
对于宋文洲的遭遇,该高管分析,销售误导和为了留住客户不让客户赎回都是非常可能的。
而纠纷频发对于外资银行这些年是否有所反省,前述渣打高管的感觉是“没有任何影响,就是店大欺客。中国地区不会反思,如果反省也应该是英国总部进行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