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优先股发行方案 获得证监会批复
本报讯 日前,新三板挂牌公司齐鲁银行优先股发行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齐鲁银行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优先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据悉,齐鲁银行成为首家在新三板发行优先股的商业银行,也是除沪深交易所上市银行之外的首家获批在境内发行优先股的商业银行。
根据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城商行,齐鲁银行通过发行优先股不仅能有效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还为中小商业银行建立资本补充新渠道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预计将进一步提升中小银行挂牌新三板的积极性。
据了解,齐鲁银行发行优先股将采取非公开发行,并且一次核准单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采取询价方式,与主办券商(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吕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