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 保险业那些不为人道的销售“陷阱”
三是将银保产品简单地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进行片面比较,甚至承诺或过分夸大投资收益率,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单利益演示。
四是隐瞒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未向客户说明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以及投连、万能险费用扣除情况,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等重要事项。
根治保险误导须重拳
广受社会诟病的销售误导问题,已成为寿险市场最突出的问题。销售误导行为屡查屡犯,甚至在有些方面有愈演愈烈之势。
销售误导的背后,折射出相当部分保险公司重规模速度、轻质量效益的粗放式经营理念,重公司自身发展需求,轻客户真实保障和利益需求。
事实上,最近一年多来寿险业面临的整体发展速度趋缓、退保增加、偿付能力持续下降等行业风险,也与销售误导有一定的关系。
2012年,监管部门举起重拳整治大旗。“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深受社会各界诟病,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新任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此言一出便好评如潮,也让保险消费者对打击销售误导充满了期待。
紧随其后,一系列打击销售误导的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种种举措次第推出,这也同时向各界宣告:一场整顿治理保险市场的攻坚战已经高调打响。
“要让销售误导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项俊波说,今年监管机构要下决心、动真格、出重拳,将组织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媒体与公众五方合力围剿销售误导,力争在3至5年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此,保监会今年将研究制定人身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要求保险公司建立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从总公司到各级分支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对销售误导行为的管控责任和相应的责任追究标准。
项俊波坦言,理赔难、销售误导、推销扰民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以来未能得到较好解决,导致消费者对行业不信任,严重损害了保险业的声誉和形象,动摇了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的根基。
保险行业社会形象亟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