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纠纷 市民把郑州市物价局告上了法庭
因此,市物价局于6月3日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赵正军作出回复,对3家超市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最终,一审法院中原区法院驳回了赵正军的起诉。
赵正军不满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市中院。
C 二审开庭,局长到庭应诉
昨天上午10点,二审开庭。
市物价局局长杨虎臣坐在了庭审席上。
代理人刘克峰说,3家超市的明码标价行为符合要求,不存在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市物价局的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
一家超市说,赵正军一直将商品不胶贴标签等同于不明码标价,不在每件物品上贴上胶贴标签,就是价格欺诈。
“这其实是他的逻辑理解错误,如果都要在每件商品上贴标签,那么是不是每棵蔬菜上也要贴上标签啊”?
3家超市都一致认为,市物价局不存在程序违法。
最终,因双方意见分歧比较大,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D 局长直面官司
法庭庭审结束后,杨虎臣欣然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杨虎臣说,他去年12月26日上任市物价局局长,这是第一次出庭应诉,也不惧怕今后还会来。
赵正军起诉物价局价格标签问题,这件事是法制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同时,这起案件对物价部门也是个警示,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严格地依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对于这起案件本身,杨虎臣说:“我们的执法程序没有任何问题,都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
赵正军说,今天看到物价局局长杨虎臣出庭应诉,他看到了希望。杨局长也起了个好头,这对今后郑州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推动具有重要意义。
承办法官介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意义深远:体现了有关部门对老百姓的尊重和对案件的重视;有利于行政首长了解本部门工作人员执法的行为与过程;如果老百姓胜诉,还会有利于案件的执行和纠纷的实质解决。
线索提供 鹏涛 王冰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