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贵单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开立的单位银行账户,已吊销注销证照但仍未销户,结算账户已采取管控措施,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行开户网点办理账户撤销手续。如果逾期未办理的,我行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河南省注销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账户管理协议约定,采取自动销户措施,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附件:账户信息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
2024年8月7日